2015年11月19號,在東陽工作的倪先生和幾個朋友相約去足療店洗腳。倪先生是做木工活的,可能因為工作關系,右手食指到了冬天就開裂,長疹子。他就突發奇想,讓洗腳的技師給自己把手也洗一洗。
技師小陳一開始拒絕了,說自己是洗腳的,洗手的事情不在能力范圍內。不過,倪先生堅持要求小陳給他洗一下。倪先生覺得,手和腳位置雖然不同,可是既然用藥水洗腳有好處,洗手應該也差不到哪里去。
在倪先生的一再要求下,技師小陳拿來了藥水,讓倪先生把手浸入藥水里。本來說要泡一個小時,但是泡了半個小時后,倪先生就受不了了。
倪先生說,手指從藥水中拿出來后,他感覺手指浸泡的部分像少了一圈肉??匆娺@種情形,他和技師小陳都有點擔憂。倪先生問小陳,給自己用的什么藥水。小陳說自己也不大清楚,只知道是網上買的消毒藥水。
倪先生當時痛得受不了,就趕緊結賬走了。之后的幾天,倪先生痛得難以入眠,但是卻沒有去正規醫院檢查。直到被浸泡過的手指變綠變紅再變黑,開始出現了明顯的腐爛,他才想到去醫院。醫生說,他的手指恐怕保不住了,倪先生當時就嚇壞了。決定找足療店維權。
對于這件事,足療店的負責人表示,一個巴掌拍不響,足療店本身沒有洗手這個項目,是倪先生硬要技師給他洗。這事說起來也的確離譜,去洗腳店洗腳,把手給洗壞了。
目前,倪先生還在醫院住院治療,前期醫療費用已經花掉了1萬多元,后續還得一大筆治療費,這筆費用誰來承擔?萬一手指要截肢,這個責任誰來負?
對此,市場監管局方面表示,足療店和技師都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