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法律,明年3月起實施,期限為兩年。中國證監會強調,將積極穩妥、平穩有序地推進注冊制改革。
分析指,注冊制實施后,新股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簡稱IPO)可能提速,短期對市場帶來沖擊。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表決通過《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根據決定,實行注冊制,具體實施方案由國務院作出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并于明年3月1日施行,期限兩年。
中證監主席肖鋼此前表示,注冊制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由證券交易所負責企業股票發行申請的注冊審核,報中證監注冊生效;股票發行時機、規模、價格等由市場參與各方自行決定,投資者對發行人的資產質量、投資價值自主判斷并承擔投資風險。
券商認為,注冊制可縮短審批周期,提高效率,新股可能大量上市,估值將逐步回歸,短期可能對市場造成沖擊,因此預計注冊制循序漸進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