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訊 為了讓碰瓷的戲碼更逼真,男子邱勇(文中人物均為化名)事先將自己的手臂打成骨折。12月15日,邵陽市雙清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邱勇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邱勇和朱宇、李強(在逃)等人都是重慶來邵陽的務工人員,覺得辛苦又不掙錢,就合計著碰瓷詐騙。他們還決定把邱勇的手臂打成骨折再去作案。
去年7月28日上午,邵陽雙清區火車站鄉某路段,李強開車攔在貨車司機鄧貴車前,故意緩慢行駛,迫使鄧貴將車速減慢。朱宇還電話通知邱勇和關祥(已判刑)做好準備。
“碰瓷”開始了。關祥騎自行車載著邱勇從鄧貴車子的左側擦過,然后“受傷”倒地。見兩人倒地后,李強將鄧貴的車子攔停,以鄧貴將其親戚撞傷為由,索取醫藥費。
之后,鄧貴下車與邱勇等人一起來到醫院,通過檢查發現邱勇手臂骨折。經協商,鄧貴支付了12000元賠償金,并簽訂了“不追責協議”。
同年7月30日11時許,當邱勇等人再次準備在該路段實施“碰瓷”時,被當地群眾舉報。隨后,邱勇被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邱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