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我國約有13000萬人沒有戶口,也就是俗稱的“黑戶”。根據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萬海遠等人的調研,這些“黑戶”中有60%以上是超生人員,其他還包括棄嬰、未婚生育等多種原因導致的無戶籍人員。因為沒有戶口,他們大多數人沒有社會保障,失去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受教育的機會。
然而奇怪的是,根據我國的相關法規,黑戶問題本不應該存在。1958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第7條規定,嬰兒出生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駐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由此可見,中國公民進行戶口登記,在法律上并沒有任何的附加條件。但是對于各地的基層計生部門來說,急需一個抓手來推進計劃生育工作。雖然條例明令不允許給公民登記戶口設置任何附加條件,但是在具體的工作中,又開了一個自相矛盾的口子——在新生兒落戶時,要求出示其父母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如果是超生人口,則需要支付不菲的社會撫養費,才能進行落戶。正是這個口子,使得超生罰款與新生兒入戶捆綁,一直成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超生兒未繳納罰款,就不能辦理戶口。戶口登記于是成為計生工作的一個籌碼。萬海遠等人在調研中發現,黑戶的普遍存在,已經導致了相當的不良影響,包括黑戶人群的自卑心重,缺乏安全感,游離于正常社會之外,無法享受公民的基本權益等,從而也制約了人口流動,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加劇了社會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