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某因搶劫、搶奪兩項罪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刑滿釋放后,警方發現其身上隱藏更大的驚天血案,魏某某重新被拘捕。日前,宿州中院對魏某某涉嫌強奸、搶劫致人死亡罪進行公開審理。
2004年7月5日,魏某某因犯搶劫罪、搶奪罪被淮北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 2013年9月27日,魏某某刑滿釋放。然而蕭縣警方通過DNA鑒定,發現十幾年前的一起血案留下的犯罪嫌疑人血跡與魏某某一致,經過全力偵查,警方確定魏某某有重大嫌疑,魏某某隨后再次被抓獲,經審訊,魏某某交代了數起搶劫、搶奪、強奸和搶劫致人死亡罪行。
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9月1日晚上8時許,魏某某潛入被害人姜某某家中,持刀對姜某某進行威脅,劫得1100元,后將姜某某奸淫。
2003年9月20日晚上9時許,魏某某翻墻潛入被害人李某某家中,持刀對李某某進行威脅,劫得人民幣1050元,后又將李某某奸淫。2003年9月21日晚上10時許,魏某某假意以換零錢為由進入被害人王某某經營的“龍城旅社”值班室,持匕首向王某某索要錢財。王某某反抗中被魏某某用匕首刺中致死。魏某某劫得現金100余元及小靈通手機一部逃離現場。經過鑒定,被害人王某某系銳器致頸動靜脈斷裂大出血死亡。
由于案件重大復雜,法庭將擇日宣判。(記者 周健 通訊員 曹杰、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