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倆怎么又跑來了?”27日早上8時許,黃石市公安局黃石港分局治安巡防六大隊值班民警準備交接班時,看到26日被他勸走的李某和劉某竟然又出現在單位辦公大廳的座椅上,讓他感到很是詫異。
原來,26日中午13時許,劉某跟著李某先后來到該大隊辦公大廳,在座椅上挨著坐著。15時許,當班民警看到二人坐在大廳已有足足有兩個小時,期間沒有任何交流,便上前詢問。在李某告知是等人過來辦事情后,便沒有再留意,接著干其他事情去了。
隨后,見兩人一直未走,幾位當班民警都上前詢問,是否有什么需要幫忙的,但李某都稱沒事,繼續默不作聲地坐在大廳。
轉眼到了26日晚21時許,民警見李某、劉某二人仍然一聲不吭地坐在椅子上,便再次上前詢問。這時,李某才對民警道出了實情。
他告訴民警,坐在旁邊的女子姓劉,是他的債主。為了躲避劉某的追債,他認為只有自己跑到公安機關來,劉某就會離開,但沒想到劉某仍然一直跟隨著他。
“別人逼我,我只有逼他了。”劉某告訴民警,李某原來在黃石某大型商場內經營一家生意還不錯的餐館,她跟李某還是比較熟的朋友。2014年初,李某向她借錢,稱生意上有用,她便從朋友那里借了一些錢然后轉借給李某。但讓她沒想到的是,李某借錢竟是為了炒股,并且連資產都虧光了。“我只是要求他還我的錢。”劉某接著說,并拿出一張借條給民警看,上面寫著李某欠款120余萬元。當晚23時許,經過民警的耐心勸導,李某和劉某才離開。
27日,民警再次向二人再次宣傳了債務上的法律關系,明確告知劉某可以到法院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債務糾紛,但絕對不允許采取非法手段侵害一方的人身權益和財產安全。隨后,兩人離開了該大隊辦公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