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張在廣佛交界金沙洲四季花城小區內張貼的尋物海報被網友拍下,廣泛流傳。失主在海報上寫了近千字,稱自己10月30日丟失一部手機,已通過技術手段鎖定撿手機人,但不想把事情鬧大,希望對方能夠主動歸還。這樣的海報,真能幫他找回手機么?
手機散步時丟失,多方尋找未果
四季花城小區的牟先生說,10月30日晚,他遛狗散步,回家后發現手機不見了。他回想到自己曾在幼兒園路邊臺階坐下,很有可能是坐下時手機滑落。
牟先生馬上撥打自己手機,很快電話接通,牟先生剛打算開口請對方還手機,電話卻被按掉。牟先生緊接著撥打第二次,卻聽到“您所撥打的號碼已關機”。
牟先生立刻下樓,在路上找了好幾次,卻什么都沒有。牟先生有些生氣,“撿到別人東西不應該物歸原主么,怎么會有人想要占為己有?”
當晚,牟先生找到物管,調看了丟失手機路段的監控視頻。“在我離開和重返的一個小時內,僅有3人從該路段經過。”牟先生稱。但牟先生坐下休息的位置,恰巧屬于監控盲區。牟先生判斷,“晚上9點10點左右,小區基本不會有外人進出,撿手機的很大可能是小區居民。”
貼巨幅海報 被物管要求撤下
次日,牟先生尋求好友支招,“一位警察朋友告訴我,要定位手機,有通過電話號碼和手機機身序列號兩種辦法。”
但這些方法大多需要較高的技術手段,因此,牟先生決定張貼尋物啟事。11月2日,牟先生寫下一篇近千字啟事,找小區附近廣告公司做成海報。據了解,牟先生共制作了5張海報,兩張大的啟事為6米×2米,三張較小的也有4米×1.5米。
11月4日牟先生將海報貼在小區內外。“還沒貼多久,物管就讓我拿下來。”牟先生表示,第二日打算再貼,仍遭物管阻攔,巨幅尋物啟事懸掛不足24小時。
記者走訪小區,不少街坊表示曾見到該巨幅海報。一位老太太表示,“小區內外墻體上經常有附近商家的廣告,業主丟個東西想要找回貼張海報為啥不行?”
廣東粵廣律師事務所張揚律師表示,尋物啟事在法律上被認為是一種懸賞廣告,法律對于這種懸賞廣告是否能貼、貼出大小、所表達內容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但行政機關卻擁有對啟事張貼位置擁有管理權限。
“物 管作為小區管理方,應考慮小區絕大多數業主的權益,倘若貼出巨幅尋物啟事有損害到其他業主的權利,物管方有權利要求其撤下。”張律師還表示,對于尋物啟事 中的內容,通常情況下法律也并未做明確要求,但是倘若有書寫“懷疑他人偷盜等詞句時”應該需要拿出證據,否則有可能有誹謗他人的嫌疑。
部分原文
強悍
你既然撿到我手機,當然也看到了我抓小偷抓搶劫犯及在路上為群眾義務指揮交通的照片,更看到了我在廣元西路以氣吞山河的英雄氣概,冒著生命危險為捍衛我中華民族尊嚴孤身一人以一敵百降服幾百鬧事黑人,最后幾百中國人外國人敲鑼打鼓給我送英雄錦旗的鏡頭。
溫柔
親愛的朋友,人生一世,最重要清清白白!同時也善意提醒,拾到他人物品拒不退還屬于非法侵占是要坐牢的!為一部舊手機被戴上手銬進監獄一年半年毫無意義!望你發揚拾金不昧的傳統美德,選擇光明的人生道路!一念天堂,一念地獄,何去何從,望君三思!
體貼
當然我們也知道您不是不還手機,而是這幾天您比較忙!謝您了!我是在大沙出口幾秒鐘放倒欺負中國人的老外那位。
事主回應
“明人不做暗事,希望敲山震虎”
南都:手機購價5000多,你的海報上寫愿花4000元尋回,為什么?
牟:手機內有不少和家人以及老母親的照片,對個人來說意義非常,實際上手機不重要,重要是里面的照片和資料,海報上也寫了,倘若撿到手機者喜歡這部手機可以將其贈予。
南都:你在尋物啟事中反復強調自己多次抓小偷抓搶劫犯、出手制服欺負人的老外,這些是真實的經歷么?
牟:身正不怕影子斜,沒做過的事沒有必要強行說有,此前做過的好事不少都有視頻照片證據,相信除了自己做好事的人大有人在。
南都:啟事這么長,講了很多大道理,這和找手機有什么關系?
牟:我希望用正義的力量敲山震虎,震懾住不道德的人,找手機同時,我也希望發揚美德,同時我咨詢過,撿了東西不還屬于“非法占有”,我也想為大家普及法律知識。
網友熱議
失主夠拼的 不過效果未必佳
這張尋物啟事張貼后,很快在微博上傳開,被稱為“最牛尋物啟事”,不少人覺得為了尋回一部手機,牟先生也是有夠拼的。用戶@輻耳糠表示這樣張貼尋物啟事肯定事半功倍,“撿手機的看到嚇得背后涼颼颼的”。
但同時,更多網友認為此舉無益于找到手機,網友@ Im -楊-稱牟先生如此大張旗鼓的做法“永遠也找不到手機”,網友@ 235_認為“(橫幅)有點威脅的意味”。
同時,有微博網友評論稱,其在看到牟先生的尋物啟事后,“照著(橫幅)上面的電話打過去被騙了1000元”。對此,牟先生則回應在發出啟事后,雖然自己很期望有人前來提供線索,但近一個月過去,還是沒有接到任何網友和街坊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