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路上被撞后被抱走
劉望的父親劉先生說,18日早上6點20分左右,劉望和6歲的堂妹相約一起上學。半路上,劉望被一輛面包車撞倒,車上下來兩名男子,把劉望抱上車后駕車逃走。堂妹向家人回憶,事發時他們一左一右向前走,劉望忽然被一輛銀灰色面包車撞倒,“兩個男的把他抱上車時說‘擋風玻璃碎了’”,隨后駕車離開。
劉望的堂哥說,據堂妹回憶,劉望被撞后沒有流血,也沒有喊叫,她說兩個抱走劉望的男子身上“很臟很泥”。家人趕到現場后,也沒有看到任何血跡、剎車痕跡、玻璃碎片等。
“也可能是孩子小,當時被嚇著了,表達能力不強。”劉先生說,她剛開始說劉望是從車身下面鉆出來,后來又說不太確定。
劉先生稱,劉望在鎮上小學讀四年級,堂妹一年級。家里距離學校只有1公里,平時都是孩子們自己上下學,沒有家長接送。事發地點是從家到學校中間附近,還沒有出村,公路兩邊都有民房,并不偏僻。
劉先生說,自己在省內跑長途貨運,沒有和任何人有過節或矛盾。相反,他和同事、鄰里處得特別好,經?;ハ鄮兔?。事發當天,村里四五十人連夜幫忙尋找孩子,這3天里,又有很多村民幫忙找人。“我愛人在本村絲廠做工,一天到晚在機器面前,幾乎不和別人溝通,更不可能得罪別人。”劉先生說,不明白肇事者為什么撞倒兒子后,還要把人帶走。
劉先生說,劉望非常聽話,不是調皮的孩子,不會自己外出。“膽子很小,在家平時責怪他時,眼淚很容易就掉下來”。在學校也沒有逃課、和別人打架等情況。
當地縣公安局展開調查
事故發生后,師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19日向各鄉鎮派出所發了《協查函》。警方稱,18日上午6點30分,師宗縣雄壁鎮老324國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劉望被碰撞受傷后,被肇事司機抱上車開車逃逸,至今下落不明。
警方《協查函》顯示,肇事車輛為一輛淺色面包車,肇事后前擋風玻璃有明顯破損呈蛛網狀裂痕。受害人劉望,2006年12月出生,師宗縣雄壁鎮雄壁村人。身高130厘米,上身穿一件綠色帶帽羽絨服,內穿白色點狀花紋保暖內衣,下身穿一條藍色牛仔褲,黑色旅游鞋。
師宗縣警方稱,已通知轄區派出所開展相關協查工作,要求留意轄區內所有醫院及門診有無接觸過類似病人,以及在轄區內其他區域反映有與受害人特征相符的人。另外,留意所在轄區所有汽修行業,有無承接過更換擋風玻璃的淺色面包車??h公安局刑偵大隊已讓派出所民警對轄區相關人員和車輛進行走訪調查,以及時獲取線索。
雄壁鎮政府工作人員說,事發后,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交警大隊都來到現場進行勘察。鎮政府配合警方,組織幾百名當地村民在附近村莊、山上、山洞等地進行搜尋。因公路施工,事發當天正好該路段的監控攝像頭被移走。鎮政府工作人員調取過兩公里外的小區攝像頭,但因事發時天還沒有完全亮,加上距離稍遠,來往車輛較多,并沒有頭緒。
雄壁鎮鎮政府相關負責人稱,師宗縣公安局成立了專案組來到雄壁鎮派出所,并派多個小組民警到周邊村子進行調查。但截至昨晚10點,仍沒有任何線索。
>>律師說法
如帶離現場致傷者死亡肇事者涉嫌故意殺人罪
公士公益發起人、北京知名律師張新年認為,如果交通肇事者為逃避責任,將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對其進一步實施傷害或殺害行為,則由一起一般僅需承擔民事責任的普通交通肇事轉化為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即便肇事者沒有直接實施上述故意傷害或殺人的行為,但將傷者帶離現場,且不將其送往醫院救治,并使得他人無法對其進行救治,致人受傷或死亡的,也構成間接的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依照《刑法》規定,肇事者將面臨最高刑為死刑的嚴厲懲罰。
張新年律師說,交通事故一般屬于民事案件,承擔賠償責任即可,有保險還可以走保險,根本就不構成犯罪;只有達到法定嚴重情形的,才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即便如此,因該罪是過失犯罪,刑罰也不會太重。
但現實中,往往有車主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因為不懂法的緣故,以為闖了彌天大禍,于是為了逃避責任鋌而走險,采取其他非法甚至犯罪手段處理事故現場,是非常損人而不利己的。
張律師提醒車主,遇到交通事故,一定要保持理性,如果有人受傷,應當立即撥打急救電話并及時報警,同時保護好現場。如果遇到特別緊急情形且急救車不能及時到場的情況下,可在報警后直接將傷者送到醫院搶救??傊?,必須以救人為第一要務,這不僅是個人良心的選擇,也是為法律所鼓勵和支持的。否則,必將依法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