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在湖南岳陽的一起案件引發關注,由于涉案男子的特殊身份及當地警方的表現,引發質疑。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警察仗著自己有背景,居然做起了荒唐事,近日岳陽爆出警察劫持前女友事件,而案發后居然無人敢查。岳陽公安局警察顧某與前女友廖某分手后,當眾挾持廖某,并在劫持的6小時中試圖強奸廖某。岳陽警方通報稱,兩人在爭執過程中顧文沒有強奸行為。事后,當事人向公安機關申請查看這些路面監控時,卻被告之“全壞了”。
身為警察借著權利之便對前女友進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毆打等卻叫囂“我是警察,誰敢動,我在執行公務。”如此濫用執法行為卻憑借著,后臺就是他的舅媽——岳陽市某領導,試圖避過法律處罰。事后,受害人廖桐去公安機關申請查看這些路面監控時,卻被告之“全壞了”。而在一份公安機關寫給檢察院的說明中,他們把廖桐脫衣服的行為描述成自愿。身為人民警察,本應該保護人民,維護人民的利益卻做出如此傷天害理、違法違紀行為,如此執法違法等濫用職權問題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湖南如此濫用職權的警察導出的荒唐鬧劇不能就此收尾下臺,其中引發的濫用職權等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得到相關部門嚴厲查處,只有將權力放在監督的牢籠里,才能保證權有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