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男子在貴州新鎮馬寨村偷狗,被發現后,兩人駕駛摩托車逃跑,翻入一條深溝內,被村民捉住。村民將兩人反綁在電線桿上,胸前分別掛著死狗示眾近10小時。
后經警方耐心勸說,兩男子被解救出來。
兩男子偷狗被捉
當日清晨6時許,村民肖某起床發現兩名男子用弓射殺了自家的狗。
原來是遇到了偷狗賊,于是肖某立即通知鄉親抓賊。
隨后,兩男子騎著摩托車逃跑時,翻入一條深溝內,被村民團團圍住并捉住。
憤怒的村民將兩人反綁在電線桿上,胸前分別掛著被毒死的狗。期間不斷有村民毆打兩人解恨。
因擔心事情鬧大,會出人命,有村民報警。
胸前掛死狗示眾10小時
于是,都勻經濟開發區政府派員到了現場,但群眾情緒過激,場面一度失控。
此間,因兩男子粒米未進,加上被毆傷,不及時解救,極有可能發生難以想象的后果,當地政府隨即調集公安等百余救援人員到場。
通過耐心勸說,當日17時許,兩男子終于被解救出來。
經醫生檢查,兩人傷情并未十分嚴重,但已被扣押近10小時。
目前,當地警方已對兩男子采取強制措施,并就村民毆打兩男子一事展開調查。
對于偷狗賊被逼掛死狗示眾這件事,你怎么看呢,是同意還是反對?其實除了小偷被逼掛死狗示眾外,還有不少地方懲罰小偷的方式之夸張。
【觀點】以暴制暴,對嗎?
這些年來,不少人把抓小偷這樣的好人好事,搞成了自己犯罪,讓自己吃了牢飯。
如2007年10月,海南省澄邁縣一名村民,參與毆打偷抽水機的兩名小偷并將其打死;
2012年9月,樂東抱倫金礦保安隊副隊長何某清,帶領15名保安在礦山巡邏時,懷疑陸某是小偷后,帶領眾保安將其帶回宿舍區問話并毆打致死;
2013年7月,陵水嶺門農場胡某專、楊某新等5名工人,將偷盜檳榔的卓某拉、王某寧活活打死。
這些抓住小偷后“正義的暴力”最終給施暴者帶來的是法律的問責。
其實,許多市民選擇對待小偷“以恨解恨、以惡還惡、以毒攻毒、以暴制暴、以牙還牙”的做法往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根源。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小偷也是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在法律沒有判決之前,小偷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小偷違法犯法,理當接受法律的懲罰,而不是個人、眾人的民間行為想怎么處置就怎么處置,完全凌駕于法律之上,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屬于典型的有理變成違法,一旦法律追究起來,反而要承擔法律責任。
甚至有男子重拳打傷小偷可能判三年,小偷關10天的說法。
當民警到達時,沒有說通情緒激動的村民,只得逐級請示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