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近日,安徽省靈璧縣法院判處兩民警楊某、婁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調查發現,民警并沒有親自給徐戴好手銬,而是讓他自己戴上手銬。
徐孝祖原系安徽省宿州市蕭縣煤炭管理局副局長。2014年3月19日,宿州埇橋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徐孝祖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后,檢方于同年12月19日將徐孝祖起訴至宿州市埇橋區法院。
2015年3月23日下午,埇橋區法院刑二庭書記員趙某與刑一庭書記員吳某到宿州看守所提審徐孝祖。
法院經審理后認定,被告人徐孝祖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賄賂人民幣200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當晚,徐孝祖于5號訊問室自殺。
10月12日,靈璧縣法院審理后認定,民警婁某、楊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沒有按照規定履行職責而造成一人死亡,且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其行為均構成玩忽職守罪。因此,判處婁某及楊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