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館出現一伙神秘顧客
6月17日上午,幾名男子帶著一個中年女子來到瑞金路上一家咖啡館,要了一個包間,然后開始點吃的、喝的。有生意上門,咖啡館老板自然熱情接待。可是,這些人進了包間后,整整5天都沒有退房。
一 開始,老板覺得納悶,到晚上詢問他們什么時候買單離開。但這些人表示,自己在這邊消費,不要老板管。因為他們在點了東西后都是立即結賬,所以咖啡館老板樂得賺錢,也沒再管。不過,老板觀察發現,這5天中,除了那名中年女子沒有走過,其他幾名男子卻換了幾撥,其間還有其他人到包廂內和中年女子談話。
直到6月22日晚上,有民警到咖啡館調查。這伙人聽說民警來了后,悄悄帶著中年女子離開。據老板介紹,這些人一日三餐都在咖啡館解決,一天消費一兩千元,都是通過信用卡付賬。
欠債遭討債公司“綁架”
原來,這伙人是對中年女子進行非法拘禁。板倉派出所民警介紹,中年女子李娟此前做生意欠下70萬元,經協商還給債主周芳20萬元,周芳承諾就此免去李娟欠的債。讓她意外的是,拿到20萬元后,周芳卻繼續追要剩下的50萬元。為躲債,李娟賣掉了房子,住在妹妹家中。
今年6月,周芳找專業的討債公司陳斌幫忙要債。陳斌帶了幾個兄弟經過調查,發現了李娟的住所。6月17日早上,他便帶人堵到了正要出門的李娟,并將其帶到了瑞金路的那家咖啡館。在咖啡館內,陳斌等人并沒有為難李娟,只是限制其自由。“他們不打不罵,反而讓她好吃好喝,錢都是用李娟的信用卡刷的。”民警介紹,不 過李娟不能離開,打電話必須開免提,發短信必須經過陳斌等人審核后才能發出。就這樣,幾個人耗了5天。由于李娟妹妹發現姐姐失蹤報警,警方介入調查,陳斌 等人才倉皇將李娟給放了。
不打不罵,限制自由也涉非法拘禁
民警說,這伙人的行為涉嫌非法拘禁。一般人看來,非法拘禁往往伴隨著毆打、辱罵、威脅,但法律規定,只要是以拘押、禁閉或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就涉嫌非法拘禁罪。
李娟重獲自由后報了警。警方對陳斌等人展開追查,參與此案的8人被抓獲。其中4人因構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刑,另有3人已進入移送起訴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