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80歲老人不會手機上網何時開通了“上網套餐”?
10月15日,劉女士向記者展示了母親的手機,她說是給80歲的老母親用的,手機只能接打電話,根本就沒有上網功能。
記者看到,這款傳統的直板手機,按鍵更大一些,而手機中的菜單,只有短信、設置、多媒體、SOS共4項功能,并無上網功能。
然而,就是這樣一部無法上網的手機,卻產生了上網流量費。劉女士打印的最近半年的話費清單顯示,每月都有一項“手機上網10元套餐月功能費”的費用。
“要是我不去查話費明細,估計這個費用要一直扣下去。”劉女士對此十分不滿。
企業:電話確認開通但已無錄音費用將以話費形式返還用戶
10月16日,記者電話聯系到移動客服經理熱線的裴女士。
裴女士說,該手機的上網費用從2014年11月產生,每月扣除10元。之所以會開通,是之前該公司曾對用戶推出“一月免費使用流量”活動,之后進行回訪,要是用戶同意就繼續開通。
“電話回訪是(該公司)交由有專門認證資格的第三方進行,只有老人同意了才會開通業務。”裴女士說。
記者提出,是否有相關錄音等證據時,對方表示因目前錄音只能保存半年,因此無法找到。
同時,她表示,將對收取的上網費用以話費形式全部返還給劉女士。
消協:消費者是否確認電話業務需要通信企業進行舉證
通信公司單方面為用戶開通收費業務,只需打個電話就行嗎?
對此,三門峽市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王夢舟表示,目前這類“免費體驗”的手機短信很多,不少消費者在未注意的情況下“中招”。
“對方的回訪電話,其實相當于合同邀約,只有用戶在有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成立。”王夢舟說,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對于“當時是否同意”的問題,要采取舉證倒置辦法,需通信企業進行舉證;若其舉不出證據,則視為無效。
律師:國家規定“定制業務”企業應進行“二次確認”
那么,“只打個回訪電話就能確認”的業務流程又是否合理呢?
對此,記者又咨詢了河南陸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桂仕。周律師表示,若在電話里明確告知相關業務內容,也屬于確認的一部分。但在2006年10月10日起國家正式實施的《關于規范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中規定,需要用戶進行“二次確認”。
“用戶申請定制包月類、訂閱類移動信息服務業務(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時,基礎電信企業應當事先請求用戶確認,未經用戶確認反饋的視為定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戶收費;給用戶發送的請求確認信息中,必須包括移動信息服務企業的名稱、具體業務名稱、資費標準、退訂方式等應告知用戶的信息。”
“‘二次確認’是規范的程序,通信服務企業應該執行。該規定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能實時避免給通信企業帶來的麻煩。”周桂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