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女子被網友戲稱為“法院姐”
隨后,龍海榜山派出所民警王良智趕到現場調解,令人遺憾的是,這位民警對于采訪權不了解。“人家不讓你拍照,你一直要拍人家,人家當然會給你搶東西了,是不是?拒絕你拍照啊,是不是?”視頻中,王良智說。
事件發生后,10月15日,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即發出一份說明稱,視頻中的“法院姐”及其家屬均不是漳州法院系統的工作人員,法院系統不存在“法院證”一說。16日,“法院姐”因涉嫌冒充公職人員,損毀公私財物,限制人身自由,被龍海榜山派出所治安拘留13天。同時,對于龍海榜山派出所民警王良智處警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問題,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實施停止執行職務和禁閉措施的規定》,龍海市公安局決定對其進行停止執行職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