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欽州看守所關押期間,褚力榮曾賄賂獄警脫逃
10月14日,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備受關注的褚力榮涉黑案進展,褚力榮被判處死緩,褚的另外8名同伙被判處8年至20年不等刑期。組織他人敲詐房地產老板1000多萬元,通過賄賂在押期間逃脫,作惡之后等待褚力榮的,將是長長的牢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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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被判死緩 上訴被駁回
欽州市中院今年3月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黑社會團伙首領褚力榮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脫逃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60萬元、罰金340萬元;責令退賠敲詐等違法所得1629.9萬元返還被害人陳某某,退賠違法所得508.2萬元返還被害人林某某。其他8名涉案人員,被判處8年至20年不等刑期。
一審判決后,9名被告人均不服,向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于7月8日作出終審裁定,原判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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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他人上千萬 在押期間曾外逃
資料顯示,褚力榮2011年6月被警方抓獲。當年6月23日,欽州警方接到某房地產公司總經理陳某某報案,稱其接連3次遭到多名男子持槍、械勒索,通過轉賬方式先后匯給對方1000多萬元。
此外,警方獲悉,欽州另一家大型房地產公司的老板林某某,也被褚力榮團伙敲詐了500多萬元。
接報后,專案組一舉抓獲褚力榮等26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一批,追繳贖金、借據若干。包括褚力榮在內共9人,因此件綁架案被移送到司法機關處理。褚隨后被羈押在欽州市看守所。
在押期間,褚曾逃脫一次。2012年7月9月,經欽州市看守所原所長梁某忠批準,由副所長周某杰與該所民警鄧某某押解褚力榮出所治療牙病??瘁t結束,民警未押解褚力榮回看守所,而是同意褚回家看望家人,并駕車送他回家。
鄧某某送褚到家里后,褚力榮提出到酒店嫖娼,鄧某某答應。到達酒店后,褚留在汽車內,鄧到前臺辦理住房登記手續,褚乘機脫逃。警方出動大批警力追逃,10多個小時后褚再被抓獲。
記者獲悉,責任追查環節,看守所原所長梁某忠因收受褚力榮妻子所送財物,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領刑有期徒刑4年;原副所長周某杰2013年1月被南寧市青秀區法院以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原民警鄧某某亦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