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某。
2015 年6月29日下午6時許,21歲的彭某某在白云區清湖村家人的租住處里屋內,年幼的弟弟和妹妹在屋外跳繩。到了7點左右,彭某某準備好勺子碗筷后準備幫弟 弟妹妹裝飯,心里突然涌起一種憎恨弟弟的感覺,萌生出一種要殺死弟弟的強烈念頭。于是,彭某某將弟弟推倒在廚房地上并用雙手掐住他的脖子,坐在他的腹部, 并用膝蓋壓著他的胳膊,沒多久,年僅10歲的弟弟就斷氣了。
隨后,彭某某怕事情被父母知道,就把弟弟抱回大廳左邊的大床上,拿了家中的現金逃走。7月6日,彭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 彭某某交代,他感覺自己擁有特異功能,天生有一種特殊的感應能力,而且每次感應都很準。在案發前兩三天,彭某某突然感應到他弟弟將來會威脅到自己的生命安 全,清楚感覺到弟弟會是殺死他的那個人,并感到事情幾天內就要發生。如要躲避此劫,就必須掐死弟弟。經鑒定,彭某某案發時無診斷某種特定精神障礙的依據, 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具有受審能力。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的偵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