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和審判涉事醫院和工作人員的過程對于女孩父母來說,無疑是漫長的。經過近三個月的等待,造成女孩死亡的相關人員也得到了法律制裁。據《中央日報》消息,9月10日,造成女孩醫療事故的醫院院長李某(43歲,女)被判有期徒刑3年及停止資格3年,緩期5年執行。助理護士李某(47歲,女)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并處以100萬韓元罰金(約合5500元人民幣——觀察者網注)。審判員說,“嚴重違反了業務注意事項,對被害者生命造成嚴重危害,偽造診療記錄等,犯罪性質惡劣”。
盡管如此,女兒吳元馨卻依然無法醒來。當被醫療人員告知自己女兒醒來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要不要考慮捐獻器官時,吳元馨的父母不得不痛苦地接受這一現實,并同意將女兒器官捐贈,拯救包括韓國人和中國人在內的4名病人的生命,這也是首次有中國人(漢族)在韓國進行器官捐贈。
10月7日將女兒送去火葬前,吳元馨的母親寫下一封催人淚下的親筆信,表達對女兒的思念和不舍,以及做出同意女兒器官捐贈這一艱難決定的痛苦過程。在這封親筆信的基礎上,韓國《中央日報》12日結合吳元馨的父母和首爾大學醫院有關人士的采訪內容,模擬吳元馨的母親口吻講述了事件過程。
韓國《中央日報》刊載報道全文如下:
(《中央日報》注:該新聞是10月7日將女兒送去火葬前,在元馨母親親筆信的基礎上寫成。中國留學生吳元馨的父母和首爾大學醫院有關人士的采訪內容為素材。)
我心愛的女兒吳元馨(化名,25歲)!今天(10月7日)早上在京畿道高陽市首爾市立焚化院(碧蹄火葬場),在你被火葬前看你最后一眼,你靜靜地躺在棺材中,緊閉著雙眼,如果僅是熟睡了該有多好啊。最終還是不得不把你送去天國,可是不爭氣的媽媽卻什么都無法為你做。
你腦死亡已經261天了。爸爸和我同意了將你的人工呼吸器摘除。你現在應該離開這令人厭煩的病床,開始漫長的旅程了吧。
是今年1月19日吧?去年3月去韓國大學留學的你,在首爾惠化洞的某婦產科遭遇了醫療事故。你從小就特別喜歡韓國,去留學的時候多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