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崗李朗所消防民警對轄區的加油站進行巡查。當巡至布吉街道榮超花園中國石化加油站時,發現一年輕男子無視加油站內的消防安全禁煙警示,公然在站內抽煙。消防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告知根據《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吸煙者,處于行政拘留一日處罰。19歲的吸煙男子莫某隨即被帶到派出所,其對自己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莫某稱,“原本以為偷偷抽根煙應該沒事,沒想到被消防民警逮個正著,不過自己確實不應該在加油站抽煙,這樣太危險,以后會以此為戒。”
消防部門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