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房子不是我的?
業主收房,才發現房子被裝修入住
今年3月,在綿陽工作的楊韜想起了自己在羅江縣金山鎮一小區的7棟502房子,于是就過來看看。
到售樓部熟人那里一打聽,才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經被鄰居裝修入住了。為了證實這件事情,楊韜專門去敲開鄰居李先生的入住的房子,發現確實是自己此前購買的房子,不過房間號卻變成了501。
楊韜說,當初選房費了一番心思,在入戶看了現房后,才決定買下位于7棟2單元5樓右邊的502號住房?,F在,自己的房子卻被鄰居李先生裝修入住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楊韜找到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出面處理,開發商說是物業這邊把鑰匙搞錯了,但是物業說的當時開發商把門牌號貼錯了。
我裝的房子不是我的?
裝修結束,才知道房子是鄰居的
今年春節前,同一小區7棟501的李先生一家,房子裝修已經接近尾聲,就等把窗簾安裝好就可以入住過年了。安窗簾的人,根據他們提供的501號,在單元樓門處按門鈴,卻怎么也沒人答應。于是,他們又按了502的門鈴,沒想到,響的卻是501李家。
“安窗簾的就跟我說,你家是501,怎么門禁是502呢?”李先生的母親陳海清說,她當時感到很驚訝,就趕緊下樓去看,按門禁門鈴,果然是502。
陳海清叫丈夫把鑰匙拿出來,上面的貼條還在,明明白白是501的鑰匙。
老兩口有些納悶了,以為是門鈴錯了。等挨樓把門牌號一看,才覺得可能出了問題。
“我們樓上那戶的門牌號是602,樓下那戶是402,唯獨我們是501。”李先生說,可能是門牌號弄反了。沒辦法,既然花了10多萬已經裝修好了,他們也就在春節來臨的時候,搬進了新家。
李先生當初也入戶看了現房,但沒太在意購買的501是在樓道的左邊還是右邊。去年10月份,從物業方領了新房鑰匙后就請人開始裝修了。律師說法/未按合同約定交房
開發商應擔責
四川范澤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蔣健說,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向買房者交付房屋,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無法交付的,(開發商)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買房者可以選擇退房或者換房,買房者選擇退房的,開發商應退還買房者的全部房款,并承擔相應的損失。
也有律師表示,開發商貼錯了門牌、物業繼而弄錯了鑰匙,從而導致交房出現失誤,業主新房被鄰居裝修入住,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都有責任。 華西都市報記者唐金龍
開發商承認失誤愿意退房并補償
楊韜發現原本屬于自己的房子,因為門牌號和鑰匙給錯了成了鄰居的房子,并且對方已經裝修入住,便多次去找開發商和物業。
楊韜說,開始的時候,開發商和物業就踢皮球,“開發商讓去找物業,物業讓找開發商。”最后,開發商同意給楊韜退房,但是僅僅是退還房款。
“他們答應給我退房子,但是利息以及我的誤工補貼什么的都不管。”楊韜說,這樣的話,他就虧大了,“房子被別人住了不說,自己還要虧兩三萬。”
從9日下午的協調會上記者了解到,開發商承認自己在門牌號上的失誤,也指出了物業在核對和交鑰匙上的不負責任。
“物業已經撤離了。即便沒有撤離,這個物業公司也是當初開發商請的,所以他們的責任是連帶在一起的。”參與協調的金山鎮黨委廖書記介紹說。
經羅江縣房管局、金山鎮政府出面協調,兩位當事業主與開發商達成了初步一致意見:楊韜退房、開發商退還房款,另外,開發商、物業公司和李家共同補償楊韜4.5萬元,其中開發商承擔2萬元,物業承擔1.6萬元,李家承擔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