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是挽救人生命的應急車輛,然而救護車并不在法律條文免費名單內,近日,濟南一救護車過橋被收費,雙方僵持不下,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有沒有妥協的方案呢?出人命誰該負責呢?10月4日下午四點多,一輛拉著警報的120急救車堵在了濟南濼口黃河浮橋收費站的入口,后面壓了長長的一串車,等的著急的車主不斷地鳴笛催促,但是救護車卻紋絲不動。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記者了解,原來這輛救護車要去黃河北邊的鵲山接一名呼吸困難的病人,經過洛口浮橋收費站時,駕駛員認為救護車不應該收費,而收費站工作人員堅持要收費。收費站工作人員說:“拉著病號不收,不拉著病號空車收費。”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于救護車,他們一直都挺照顧,但是這次這輛救護車也不說明一下,拉著警笛就想開過去,按照規定,得收過橋費。一看這種情況,大家就想調解一下,先讓救護車過去,畢竟救人要緊。
雙方都各持己見,僵持了十幾分鐘之后,救護車掉頭走了。今天,記者聯系到了救護車駕駛員的同事,他告訴記者,救護車掉頭之后就直接回醫院了。另一名120駕駛員告訴記者:“病人沒大有事,別的救護車去了。”
這位120駕駛員說,他開救護車好多年了,在濟南其他地方都沒有遇到過收救護車過路過橋費的情況,只有濼口浮橋這個地方是個例外。
收費站到底該不該向救護車收費呢?
有兩種聲音
首先,救護車司機因為遇到收費站收費爭執不下就調頭返回是不可取的,但更重要的是,收費站到底該不該向救護車收費呢?對于這個問題,也一直存在兩種聲音,一種聲音認為救護車應該收費,因為路橋養護需要資金,收費站人員需要工資、需要獎金。另一種聲音則認為,救護車不應該收費,因為救護車承載的是生的希望,提前一分鐘就有可能挽回一條生命,同時急救和高速同屬公用事業,付費也不妥。
在實踐當中,關于“120”急救車通行路橋是否應該免繳通行費的問題,各地存有幾種不同的做法,甚至還出現了同一條高速公路各收費站標準不同的情況。一些地方有業務的急救車一律免費;一些地方急救車拉著病人行經高速公路時免費,行經高速公路去接病人時收費;一些地方任何情況下急救車都免費。但基本上,急救車到高速公路上搶救因車禍傷亡人員都是免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