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后,嫌犯說有人追而離開
對于撞車后為什么要離開現場,王季進說是有人在追他。王季進表示:“怕他們還在追著我嘛。就感覺人家要害我。”
那么,在王季進看來,別人為什么要害他呢?王季進說:“我在懷疑是不是我那個車子,但是車子覺得應該沒有問題,雖然名字不是我的。”
王季進駕駛的寶馬車,車主登記姓名為許某。王季進說,他并不認識這個許某,自己是通過妻子的妹婿介紹,花了約40萬買到這輛車的。
案發后,王季進說記不清有沒有再見過妻子,而在警方抓捕王季進的時候,從執法記錄儀中還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妻子的身影。
事發前,嫌犯還報警說有人害他
王季進在案發前后有些什么樣的表現?在排除酒駕和毒駕的可能性后,又是出于什么樣的原因要對他進行精神鑒定呢?
據警方介紹,抓捕王季進時,民警就發現他的一些行為存在異常。王季進在案發現場附近被抓獲時,行為比較異常,不能與人正常交流,而且向他妻子稱他的妻妹被其父殺害,但是根據后期調查,這是不符合事實的。民警表示,在派出所進行訊問時,王季進的舉動也非常反常,包括又踢又咬的反常舉動。
記者了解到,警方介紹,在6月20日事故發生前,王季進還撥打110報過警,說有人要害他。
秦淮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檢察員張珊珊表示:“在我們審查案卷材料的第二天,前往羈押場所對王季進進行訊問,監管人員向我們反映,他的身體和精神狀態都存在異常,不具備提訊的條件。我們到監管場所對他進行察看,發現他神志不清,無法正常交流,我們不能根據法律規定對他進行訊問。”針對王季進的這些異常情況,為了準確查明案情,檢察院建議公安機關對王季進進行精神鑒定。
8月31日,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了司法鑒定意見書,結論為“王季進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具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據《法制晚報》報道,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這個相對生僻的詞語隨著一份司法精神鑒定的出現而備受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