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48歲被告17日承認3項虐兒罪。案情指出,被告為單親媽媽,與13歲女兒同住。女兒為警方錄取口供時透露,今年7月13至19日被母親體罰。她表示,由于沒有打掃屋子,媽媽把一本字典擲到她的左手。數日后,被告又因同樣的問題,把衛生巾塞進女兒的口內,令她一只松動的牙齒脫落流血。
此后,被告再因相同原因,以掃把打女兒左膝,女兒逃走期間,被告踢了她一下并用廁所擦扔她。
女孩驗傷后發現左手及左膝均有瘀傷。
被告承認曾打女兒,但并非存心傷害對方。被告表示想“教女”,只是使用了錯的方式,現已后悔。
辯方求情稱被告患有抑郁癥,其女兒現就讀初中一年級,處于反叛期,被告不懂處理才用錯的方式管教;另外,被告所獲的贍養費被扣減,她又不符合申領政府援助金的資格,令她面對經濟壓力。
辯方又說,社會福利署已介入事件,其女兒被判18個月保護令,現入住關愛中心。
裁判官寄語被告善待女兒,案件押后至10月5日判刑。
9月18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位單親媽媽因13歲女兒沒有打掃房子,以衛生巾塞進女兒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