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婚外情生子后兩次“送子”未成功
2011年,34歲的李先生 離婚后,帶著8歲的兒子生活,逐漸與23歲的桃子產生了感情并同居。當時,桃子是一位年輕的母親,有一個女兒在老家雅安。她和丈夫的關系不好,但是并未離 婚。兩人此前在同一家工廠上班并相識,但都否認因兩人的關系導致李先生婚姻的破裂。桃子說,兩人在一起之后并沒有生小孩的打算。2013年4月,桃子到醫 院檢查時發現自己已經懷孕三個月。由于桃子本身屬于貧血體質,醫生不建議桃子做流產。
兩人也猶豫著是否將這個孩子生下,桃子給在雅 安的母親打了電話。母親稱,綿陽的許先生夫婦因無法生育打算抱養一個孩子,建議桃子把孩子生下來交給這對夫婦撫養。再次回想起整個事件時,桃子深有悔意。 由于父母離婚,她在15歲之前一度與母親斷絕了關系,母女關系疏遠。當時,她已經和李先生打算盡快辦理好婚姻手續,將孩子好好撫養,但是仍然接受了母親的 建議,與許先生取得了聯系。雙方商量好,孩子出生后由許先生家撫養,許先生向李先生支付12000元的營養費。2014年1月,桃子順產下男嬰瑞瑞(化 名)一個多月后,卻被告知許家打算做“試管嬰兒”,不再抱養這個孩子。
未等到李先生有反悔之意,許先生又將另一位想抱養小孩的朋友 林總(化名)介紹給了他。這一次,一直由許先生從中搭橋,李先生始終未和林總直接對話,他甚至都不知道林總的名字。在溝通的過程中,許先生一直追問李先生 打算要多少錢,稱林總對李先生不要錢的行為似乎總不放心,還是希望李先生開個價。被問得不耐煩,李先生在電話里對許先生說:“我要10萬他就能給我10萬 啊?”許先生把10萬作為價格報給了林總,對方認為價格太高放棄了收養。
李先生反復強調,自己在前兩次送孩子的過程中,從未主動提 過價錢問題。因為他認為,把孩子送給別人抱養不犯法,如果涉及金錢交易就是賣孩子,是犯法的。12000元的營養費也是許先生自己提出的。這次交易雖然未 成,但是打破了李先生送孩子不要錢的心理底線。他說,自己經濟情況一直不好,每個月打零工最多賺到兩三千元,還不時需要在農村務農父母的接濟。自己的大兒 子眼看就要上初中,正是需要花錢的時候。如果把孩子送出去能夠獲得一筆錢,對于自己家庭確實有好處。而對于這個新生兒來說,能夠有一個更富有的家庭來撫養 也是好事。但他否認之前有媒體報道的賣掉孩子是為了在農村蓋房子。“這樣的房子我住了也不會心安啊。”
孩子在網上標價10萬打拐志愿者勸阻買賣
去 年4月份左右,林總將瑞瑞的信息發布到一個關于領養孩子的QQ群,標價10萬,群內一些想要“抱養”孩子的人互相分享孩子的信息。此事引起了一位長期“潛 水”在群內的打拐志愿者仔仔(化名)的注意。他偽裝成買家的身份通過QQ與林總取得聯系,通過林總給他發的與其他買家“談生意”的聊天截圖,仔仔確認了該 條買賣孩子信息的真實性。
按照常規,仔仔只要確認了販賣信息的真實性,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孩子就能夠得到解救。但是同為四川人的仔仔對于老鄉賣親生兒子一事動了惻隱之心。他決定以買家的身份到當地勸說李先生放棄賣掉孩子。
4 月21日,仔仔如約來到夾江縣見到了李先生。此時,孩子的價格已經漲到12萬。仔仔起初仍保持買家身份,詢問孩子被賣掉后,李先生夫婦會不會反悔要回孩 子;孩子的爺爺奶奶一旦知道孩子被賣掉,會不會舉報讓自己承擔法律責任。仔仔想用這樣類似的問題刺激李先生和桃子,希望能夠讓二人心軟放棄賣掉孩子。在此 過程中,桃子抱著孩子已經淚流滿面,但李先生堅持表示,因為自己的家庭經濟條件不好,不得不賣掉孩子。
仔仔見李先生堅持賣掉孩子,自己的問題也讓李先生產生了懷疑,索性亮明了自己的志愿者身份。他告訴李先生夫婦,自己這樣做其實是在幫助他們。如果他直接找警察來,他們會面臨很重的刑罰。如果他們現在愿意放棄賣掉孩子,就是在自己救自己。
李先生在得知仔仔的真實身份后只能放棄賣掉孩子,承諾要把孩子好好養大。但是,仔仔擔心他們在自己離開后繼續賣孩子,遂將情況與當地派出所做了匯報。派出所民警隨后將李先生夫婦控制起來。
父母雙雙獲刑祖父母照顧孩子
今年8月11日,四川樂山市夾江縣的李先生和桃子(化名)因出賣自己的兒子,被夾江縣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