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早上8點,陳先生按時到位于豐臺區某大廈11層的公司上班。然而眼前的一幕讓他驚訝不已,公司的一扇玻璃大門被砸成兩半,辦公室內非常凌亂,經統計發現公司共丟失5臺筆記本電腦。陳先生立即報警。經現場勘驗,民警在該被盜公司的玻璃大門內側提取指紋一枚。經查,該大廈12層的一家公司也以同樣的方式被破壞玻璃大門,2臺筆記本電腦被盜。通過在案發現場提取的指紋,警方鎖定了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聶某。
2天后,犯罪嫌疑人聶某在酒店被民警抓獲。歸案后,聶某對先后兩次盜竊辦公室內電腦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警方調查后了解到,聶某將盜竊所得電腦低價出售,將所得贓款2000余元揮霍一空。經鑒定,被盜財物價值人民幣8820元。
辦案人員稱,經查,聶某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于2014年10月被釋放。但重獲自由的聶某仍舊不務正業,再次實施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犯罪嫌疑人聶某砸壞了豐臺區某大廈內兩家公司的玻璃門,共盜走7臺筆記本電腦。民警提取他留在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