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昨天下午12時30分左右,于明地迷亞路人力部服務中心附近的巴士站。
從網上流傳的照片可見,一名黃衣中年男子和一名黑衣中年女子,在熙來攘往的公路上手持請愿紙張,跪地不起,迫使路過車輛為閃避他們而紛紛轉換車道。
事件中的女子持本地工作準證,因一起勞資糾紛未能如愿而采取這一極端舉動。人力部答復本報詢問時指,這名女子和她的丈夫昨天上午到人力部服務中心尋求援助,想索討她支付給海外中介的中介費。
人力部官員隨后向她解釋本地法令和條規,但當事人“拒絕接受”。不過,人力部官員仍協助聯絡她在本地的中介,試圖讓事件達至圓滿結局。
然而,該名女子并不滿意,決定“自行處理”,在離開服務中心后到明地迷亞路路中央跪立在地。由于這一舉動威脅到當事人和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人力部官員“立即采取行動,疏導交通以確保他們的安全”。
人力部強調,包括外籍勞工在內的所有人都必須遵守本地法律。若行為魯莽,可能在刑事法典下面控,甚至被令禁止在本地工作。
一名黃姓清潔工人(65歲)說,事發后,人力部工作人員把兩人帶回人力部服務中心,警方也到場盤查,兩人過后被帶入服務中心里。
警方受詢時證實這起涉及魯莽行為的案件,并表示已將兩人逮捕。
曾在警界服務的資深律師嘉達星(Kertar Singh)說,就目前已知的詳情而言,這起事件算得上是前所未見的。他說:“過去也有人進行抗議,但程度不比這一事件極端。”他也指,如果調查顯示他們的行為危及到他人生命,不排除他們會被提控的可能性。
2010年2月16日,一名19歲的越南女子因服毒后躺在組屋區巴士車站前的路中央而被控行為魯莽,判監兩周。(卓彥薇 藍云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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