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再沒有什么,比“留守兒童”更能一次次觸動整個社會的淚點,這是一個時代的傷痕。
實際上,多年來,社會各界對于留守兒童的關注不可謂不多,但是,他們的悲切境遇卻接二連三地涌入公眾的視線。現實究竟該如何改變?生命的尊嚴、成長的溫暖又該如何保障?本版今天刊登這篇對于留守兒童現狀的最新調研,希望作者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能夠為我們尋求問題解決的努力召喚更多的力量,讓我們一起為留守兒童的幸福童年貢獻才智,讓我們一起為他們明媚的未來鼓與呼!
留守問題的難點在于那些父母雙雙外出或失聯的兒童
7月下旬,筆者隨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人員一行先后到重慶市巫溪縣上磺鎮羊橋村、文峰鎮思源村,酉陽縣楠木樁村、黔江區后壩村進行實地調查,走訪父母失聯留守兒童、愛心媽媽、住村社工、鄉村學校,并與當地村、鄉、縣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了交流,切身感受到留守兒童問題解決之難,也意識到解決這一問題的緊迫與必要。
從思源村參加完為3名留守兒童舉行的生日禮后,坐了一段回鎮里的鄉間小路的車,再下車走10多分鐘的山路,看到新做的水泥樓房夾雜著不少無人居住的土磚房散布山間。翻過一個山岡,來到義工結隊幫助的H家,他的父親已去世,母親改嫁后仍在外地務工,這里其實是他的外公外婆家,外公有心臟病常年吃藥,家中欠債卻不忍心丟下這孩子,所住房子則是就連在當地也很少見的干土塊壘的墻,據我各地調查的經驗推算,這房子至少是50年前蓋的。令我欣喜的是,當我們走到離他家門口20多米處,H就能迎上前來大大方方地叫:“叔叔好!”并能把我們引到家中搬凳子請坐。這是義工們工作的效果,據說此前他是一個孤僻不與人交往的孩子。我問他最要好的小伙伴是誰,他一口就說出了名字;我問他最要好的老師是誰,他指著一起來的一位義工。當我們起身離開時,他送出家門很遠,揮著小手說“再見!”我感到他雖然還會面臨各種困難,卻已經開始融入這個社會了。
留守兒童是中西部農村當下的一個突出問題。全國估算近6千萬,依據過去多次的調查,各地在解決留守兒童問題上確實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總體上依然不夠精細,與這一問題相關的多個政府部門的責任與權力邊界不明晰,在全國范圍內未能確認各級政府中哪個部門負主要責任,其他部門如何協調。
具體到地方,每一位留守兒童都是一道難題。以巫溪縣為例,該縣54萬人口中,就有13萬人外出務工;14萬未成年人中,依據2015年6月的統計就有22367名留守兒童,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占在讀學生的38.8%,其中1623名有母親在身邊,286名完全沒有親人在身邊。
調查表明,留守兒童只要有母親在身邊,雖然也會有監護人溺愛、父愛缺失、約束失控等缺憾,但不會存在太大的問題。問題最為嚴重的是父母雙雙外出,以及那些完全沒有親人在身邊的孩子。這些孩子缺少日常生活的照料,起床、洗澡、洗衣、理發、吃飯、室內衛生等都成為問題;其次是遇到困難時無人相助,黔江區后壩村的十幾位留守兒童放學后必經的一處公路交叉的涵洞,常因下雨被水淹而無法通過,這些孩子就只能一直長時間滯留在半途回不了家;再就是缺少有效監護,難以在關鍵期形成明晰的是非觀念,巫溪縣近4年就有84人12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其中七成是留守兒童;更為嚴重的是他們在小小年紀就遭遇嚴重的親情缺失,交往圈極為有限,表現為少語,有自閉傾向,不愿與他人交往。
留守兒童成難題的癥結是鄉村社會不健全
深入考察留守兒童存在的原因,第一層當然是宏觀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均衡,其一是鄉村社會保障未能有效建立,使得村民的經濟收入難以支付生活基本支出,不得不依靠外出務工平衡生活支出的缺口;其二是宏觀經濟政策、產業布局和資源配置不盡合理,導致一些即便資源富有的鄉村也沒有留住當地勞動力的產業,當地村民不得不拋下孩子外出務工;其三是不少務工人員收入較低,難以支付把孩子帶在身邊的經濟成本;或流入地的門檻過高,不能接納孩子就學或進入幼兒園。
第二層的原因則是鄉村社會本身不健全。鄉村能力較強的青壯年人大都外出了,一定程度上造成鄉村社會的能力弱化和組織松散化,鄉村社會留下的多是兒童、婦女、老人。實際上,大多數外出務工的人還是能給孩子提供更好的經濟支出條件的,但他們卻無法解決孩子迅速成長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也就是說留守兒童問題不是簡單靠給錢就能解決的。
考察問題最為嚴重的父母雙雙外出的家庭不難發現,他們大多把多掙錢看得比養護孩子更重要,如果他們一年能掙到10萬元以上,他們就有能力把孩子帶在身邊,這些人屬于能帶卻不愿帶孩子的父母;如果他們一年只能掙到5萬元以下,常常是沒有經濟能力把孩子帶在身邊的,在這種情況下夫妻當中的一方留在鄉村帶孩子并不會損失多少錢。但由于夫妻雙方信任不夠、協調不好,哪一方都不愿在鄉村受累又擔當責任等多重原因,他們依然會不顧孩子養育的大事兒一起外出,甚至外出的雙方各奔東西,相互也照應不上,最終導致家庭破裂。也就是說這些家庭組建的時候就存在缺陷,組建后責任意識不強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造成兒童身邊無親人的直接原因是父母的婚姻質量不高,而其重要的背景是鄉村光棍問題嚴重,女方一逃離,男方為了養家又不得不外出務工,孩子就只能留在家里。如果男方是有責任心的,則會與孩子保持聯系,按時給家中匯款,這樣的例子不少;但是也有例外,不少人多年不回家,也不聯絡,甚至在外地犯罪,于是才產生那些無親人的孩子,但在現行法律框架內孩子的監護人不能變更,無形中又為其他人接管監護設置了障礙。
對于無親人的孩子,如果當地鄉村有親戚投靠當然是一種解決辦法,事實上也有人就是如此解決問題的;如果當地無親友投靠,就需要鄉村社會組建相應的保障機制擔負起孩子的養護責任。但現實的情況是,大多數村子未能建立有效的保障機制對這些未成年的留守兒童的養護負責。
簡而言之,留守兒童問題是鄉村社會自身功能不健全,缺少活力和組織動員能力,原來濃厚的親情淡化所暴露出的問題。
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宏觀政策建議
由中國光彩基金會支持的“光彩愛心家園-樂和之家”項目實施為解決留守兒童問題提供了有益的啟示。該項目在重慶的10個鄉村開展了兩年多的活動,協助鄉村建立互助會,激活鄉村社會的情感和責任意識,為父母雙雙外出的留守兒童結對尋找愛心媽媽。
樂和之家的義工大多為近年來畢業的大學生,雖然每月只能拿到2000元的津貼,這種長線化的支持卻為“沙漠化”的鄉村注入了新的活力。一開始鄉村領導和村民并不看好他們,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他們和每個村民都成為熟人,為村民建立起議事、學習、互助的平臺。
在信息化、城市化的整體社會中,鄉村不是孤立的,鄉村留守兒童問題就是整個社會的問題。除了微觀上要解決好鄉村社會的組織和功能不健全問題,還需要宏觀政策的支持,其中就包括在社會發展政策上盡可能落實以人為本的城市化;在經濟政策上盡可能確保均衡的產業布局和資源的合理配置;在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上盡可能保障村民與市民的權利平等。盡可能從總量上減少留守兒童,重點解決雙親外出和父母失聯、身邊無親人的留守兒童問題。
綜合而又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可以采取的措施還有:
選定切實有效足以擔負起責任的化解留守兒童問題的政府主責部門,明確需要哪些部門參與或協調解決什么問題,明確解決問題的目標、路徑和工作規范與標準,明確考核要求和程序。目前僅有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一個留守兒童工作組,指定民政部作為留守兒童的牽頭部門,相對于廣袤鄉村顯得有效覆蓋面不夠,難以扎根鄉村解決源頭問題。
開放鄉村互助組織發展的空間,讓有一定專業基礎的社會組織能夠有序參與到留守兒童的關愛和救助中來,政府可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充分發揮他們從事社會工作的專長,為留守兒童提供切合其實際需要的服務。
政府招聘義工幫助留守兒童,或將現在的選聘“村干部”改為選聘義工,將解決鄉村留守兒童問題作為義工職責。
政府扶貧部門或社會保障部門盡快設立農村貧困兒童保教專項經費,按時定額給經過認定的貧困兒童發放保教津貼?;蛲ㄟ^支付一定的專項經費,支持父母中的一方回鄉與14歲以下子女共同生活以履行保教監護責任,盡可能減少父母雙方外出的留守兒童數量。
流入地政府盡可能放寬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進入幼兒園的限制,降低門檻,讓有經濟能力的父母將14歲以下的孩子能夠帶在身邊就學和生活,以此作為當地城市擴大開放和提升競爭力的措施,在不同區域間形成吸引勞動力的適度競爭。
立法部門盡快解決無親人留守兒童監護人變更的法律問題,讓那些愿意為這些兒童提供保教監護的家庭履行保教監護責任獲得法律認可。同時對那些有監護能力而不履行監護責任的人啟動遺棄兒童的法律責任追究。
幾乎再沒有什么,比留守兒童更能一次次觸動整個社會的淚點,這是一個時代的傷痕?! 嶋H上,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