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長輩性侵患上憂郁癥
現年40歲的外地男子阿明和阿玲(均化名)年紀相仿,10年前,他們結婚并很快育有一女小晴。據阿明所言,二人家庭幸福,但阿玲卻一直精神狀態不佳。2013年,醫院診斷阿玲患了憂郁癥。為了更好地照顧老婆,阿明辭去了工作。此時,阿玲卻說出了一個令人震驚的“秘密”。
阿明陳述,2001年,阿玲孤身到穗打工投靠了她的堂姐家。堂姐與堂姐夫李某是廣州某醫院的醫生,在家族也算有地位的人。在李某的介紹下,阿玲順利進入醫院工作。后來,堂姐出了車禍,阿玲搬入李家幫忙照看堂姐和兼做家務。誰知,已60出頭的李某對20多歲的她動手動腳,以工作為要挾,逼迫阿玲和他發生性關系。阿玲不敢報警,選擇向堂姐求救,得到的卻是縱容。2005年,阿玲和阿明結婚,無法確認女兒的親父是誰,心生郁結。
阿明稱,妻子在2013年確診患憂郁癥后,李某夫婦將阿玲帶走再次實施侵犯,導致阿玲病情惡化,昏倒在崗位上,失去了工作。見此,李某夫婦又將阿玲送回。在阿明的悉心照料下,阿玲才說出了疑慮。2013年8月的親子鑒定,證實小晴的生父并非阿明。之后,李某夫婦再次將阿玲強行帶走。阿明報警、向媒體和親友求助,才找回了阿玲。
阿明認為,李某夫婦的行為讓阿玲精神失常,讓原本幸福的家庭變得痛苦不堪,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配偶權、婚姻自主權、勞動權,要求賠償1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法院稱性侵證據不足一二審皆敗
2014年,阿明把堂姐夫夫婦告上法庭。法院一審查明,阿明曾為尋找阿玲報警,根據病例診斷書,阿玲確實患上了憂郁癥。另外,發現女兒不是親生的,阿明夫婦也發起了撫養費訴訟和侵權訴訟。2014年7月,法院出具調解書,李某夫婦愿意支付給小晴40萬元的撫養費。
阿明夫婦還發起另外一起侵權訴訟案,索賠20多萬元。原審認為,現無充分證據證明李某利用長輩和醫生職業的優勢地位對阿玲進行性侵,或者對阿明進行誹謗、侮辱等,決定駁回阿明的訴求。
可是,撫養八年的孩子竟是妻子與長輩的骨肉,阿明認為這必然會讓自己的社會評價降低。阿明上訴至廣州中院,稱李某帶走患病阿玲,為她代寫離婚起訴狀,繼續侵犯阿玲并轉走她的存款,已經侵犯了他們的婚姻自主權和配偶權。
據悉,此系列案件里,年近古稀的李某和妻子,只在撫養權糾紛案里露面過。其余訴訟,經傳喚仍拒不到庭參加訴訟。為查清事實,原審法院曾將案件移送給公安局處理。今年4月,公安局認為該案沒有犯罪事實,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據此,廣州中院在本月作出二審判決,認為阿玲所稱的被李某性侵、被李某操縱離婚等事,證據不足,決定維持原判。
八年來,男子阿明對女兒疼愛有加,卻不料,患上憂郁癥的妻子道出心結,孩子可能是堂姐夫的!雖然堂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