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注明: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一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質押物以挽回損失。(視頻截圖)
宋經理出示的汽車質押借款合同上并沒有蓋公章。(視頻截圖)
濟南的單女士前一段時間急需用錢,就用自己的寶馬車去做抵押貸款,沒想到剛過還款日期一天,自己的車就成了別人的了。而她思來想去,覺得自己是進了一個圈套。
40萬元寶馬車抵押貸款17萬元逾期一天車被賣
單女士說,今年5月15號,因為自己做生意急需周轉資金,于是經朋友介紹,找到了一家名為濟南豐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的宋經理,以自己價值40萬元的寶馬車抵押貸款17萬元,貸款期限為一個月。對方扣除利息后,當天就打款給單女士十六萬一千五百元。轉眼一個月過去了,單女士一看宋經理一直沒提醒自己還款,于是便在6月16號那天,主動聯系上對方表示還款,沒想到宋經理卻給出了這樣的答復。“他說你得交三萬塊錢違約金。我說超了幾天啊,他說一天吧算兩天,我說三萬塊錢太高點了,他說那行我知道了,然后車就給我賣了,過戶了。”
單女士說,那位宋經理口口聲聲說是按照他們雙方簽訂的合同來辦事,可她十分懷疑,對方是故意不通知她還款導致逾期,然后再順理成章的賣掉她的寶馬車。而且當初雙方簽訂的合同本應一式兩份,雙方各拿一份,可宋經理一直以各種理由沒有給她合同。“他說沒必要,咱都是朋友。他說我們怕公司的資料外流,這都是找律師寫的,都是公司機密就沒給。”
考慮到宋經理是朋友的朋友,單女士便沒再多想,可沒想到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方,對方是一點也沒顧及朋友之情,才逾期一天就要3萬元的違約金,而且隨后還把車給買了!事情發生后,單女士也多次找過宋經理,可雙方總是不歡而散。隨后,記者跟隨單女士來到了宋經理所在的濟南豐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無論記者還是單女士怎么敲門,這家濟南豐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一直是大門緊閉,記者發現,這家公司租用的是一處民房,室外也沒有公司的招牌。無奈之下,單女士只好拔打了110求助。
濟南的單女士前一段時間急需用錢,就用自己的寶馬車去做抵押貸款,沒想到剛過還款日期一天,自己的車就成了別人的了。而她思來想去,覺得自己是進了一個圈套。
合同有蹊蹺? 還需訴諸法律
這家公司的工作人員開門后拒絕記者進入,單女士一人進去了沒一會,便和一位工作人員走了出來,單女士介紹,他正是之前說的那位宋經理。
濟南豐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負責人宋經理稱,為了回本,按照合同未按期還款,車已經十七萬賣了。
宋經理表示,按照合同規定,他沒有義務提前通知單女士按期還款,單女士逾期一天后,利息和違約金加起來有三萬元,可是單女士不想給,17萬元的借款也一直未給,所以他才無奈之下,把單女士的寶馬車賣到了二手車市場。“如果說她把利息拿上,我們可以帶她去二手車市場,讓她自己去協商解決去。”
隨后,在記者的要求下,宋經理拿出了一份汽車質押借款合同,記者很快發現,在這份合同的4頁紙上沒有蓋公章。濟南豐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負責人稱:“我們這都是個人對個人,個人出借的。”
從合同內容上看,多項條款都是手寫后按的手印,而其中關于質押物的處置條款中,清楚的注明了: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一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質押物以挽回損失。對于這個“一天”的“一”字,單女士很是吃驚,她說當時簽合同時這個地方是空白的,而且也沒按手印。“這個字不是我的??隙ú皇俏业淖?,這個字百分之百不是我的。如果是一天,我一定不會這樣做。”
濟南豐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負責人稱:“我還是說那句話,你感覺有什么問題可以去法院起訴,咱是法治社會,有什么問題咱可以通過法院來解決。”
隨后,記者就此事采訪了相關的法律工作者。律師表示,如果說單老師對這個合同有異議的話,可以申請鑒定。鑒定這個合同是否有真實性。如果說對方修改了這個合同,單女士可以主張對方賠償損失,來追究他的責任,挽回自己相對的損失。
濟南的單女士前一段時間急需用錢,就用自己的寶馬車去做抵押貸款,沒想到剛過還款日期一天,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