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1日凌晨0時30分許,童某竄至郴州市蘇仙區蘇園西路愛地廣場步步高前面的岔路口,趁受害人崔某不注意,搶走崔某“紅粉知己”牌手提包一個,內有現金2000元、蘋果4手機一臺、豐田凱美瑞轎車車鑰匙。童某利用車鑰匙盜走崔某的豐田凱美瑞小轎車。
2014年11月12日晚上9時許,童某竄至蘇仙區蘇園路與桔井路靠郴州市一中方向的斑馬線上,趁受害人吳某不注意,搶走吳某手提包一個,內有現金3000元以及一些證件。
童某還涉嫌貪污罪、詐騙罪。2012年2月至2013年初期間,童某利用主管農民建房初核的職務便利,將13戶農民建房地類進行更改,將所收取的耕地占用稅和耕地墾復費共計59529元占為己有。2012年10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童某以幫村民建房審批需要交納相關費用為借口,多次騙取村民錢財達101810元。
根據郴州市國土資源局蘇仙分局官方網站上的信息,2013年1月9日,該局印發了一份人事任免通知,童某被聘任崗腳所副所長。
“(童某)衣著打扮方面有點像公子哥。”現任棲鳳渡國土所負責人張某6月25日說,他之前與童某一起在郴州市國土資源局蘇仙分局工作過,后來,童某被調到崗腳所,再后來該國土所合并至棲鳳渡國土所,童某也就成了棲鳳渡國土所干部。
三十多歲的郴州市國土局蘇仙分局干部童某,于2014年6月11日、11月12日兩次實施搶奪。他還涉嫌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