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化名)和小磊(化名)是某校三年級學生,某日下午課間空,兩人在玩耍時發生沖突,打鬧之中小明踢了小磊下身一腳,隨后上課鈴響了,兩人回到教室繼續上課。小磊放學被接回家后,告訴父母自己睪丸痛,是課間與同學打鬧時被踢傷的,隨后小磊立即被送往醫院治療。
經醫院診斷,小磊左側睪丸因此次事故導致受傷并實施了切除手術,經司法鑒定機關鑒定,其傷情構成九級傷殘。后小磊父母將學校及小明和小明家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小磊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
辦案法官審理后,認為小明和小磊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兩人在學校課間玩耍打鬧時,小明踢到小磊下身致使小磊受傷,其行為與小磊的損害后果有直接因果關系,期間該學校未及時發現并制止學生課間打鬧,事后也未及時發現并采取救助措施,且亦無證據證明其已完全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故小明和該校都應對小磊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官提醒:中小學生活潑好動,彼此間的追逐、打鬧等易造成身體受傷,類似本案的意外事故在中小學里常見且多發。因學生是未成年人,尤其是十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屬于法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對危險的認知和判斷是有限的,因此,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教師有義務及時制止他們明顯的危險行為,并時刻關注學生的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否則將可能因未盡到對學生人身安全的注意義務,而承擔管理疏失的責任。另外,家長和學校都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告誡未成年人互相打鬧可能存在的危害后果,防患未然,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兩個小學生(男)課間打鬧時,不巧踢到對方下身,致使其睪丸被切除構成九級傷殘。近日,昆山法院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