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黑龍江慶安縣火車站事件發生后,受到社會廣泛關注。13日1時許,網民“野茉莉走天涯”在新浪微博上發表文章稱,“(快訊)有良知未泯的工作人員愿意實名舉報:慶安槍殺訪民案有某華社兩名黑心記者收受有關部門好處費3.8萬元,爾后顛倒黑白進行歪曲報道,美化行兇者李樂斌。”隨即,該微博被媒體網站、微博微信等大量轉發,并被境外媒體轉載,對新華社和被攻擊的兩位記者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新華社立即組織進行查證,確認此網絡內容純屬造謠、誹謗,并向哈爾濱市公安局報案,要求依法追究造謠、誹謗者的責任。
現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柴某(男,43歲),曾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據柴某交待,自被單位開除后從事“摩的”生意,經常遇到一些煩心事,常常利用自媒體微博發泄不滿情緒和牢騷。慶安事件發生期間,他一直在合肥打工,并未去過慶安,也沒有與當地任何人有往來聯系,所有關于慶安事件的報道都是從網絡上獲知的。“12日白天被顧客刁難謾罵,晚上喝了酒,上網看到新華社的報道,聯想到此前聽說記者報道中會收取好處費的情節,就借著酒勁臆想這個報道背后可能也有此類黑幕,便發了上述帖文”“因不知道兩位記者的姓名,也不敢寫新華社,怕因誹謗、誣陷吃官司,就打了擦邊球,寫了某華社,實際就是指新華社。”
柴某供述,發完帖子后,他就倒頭大睡,醒來后打開微博,發現該微博一夜之間轉發量達三千余條,各媒體網站大量轉發。“當時第一感覺就是很恐懼,想刪除,但已晚了”“我以為這次發發牢騷,也會像以往一樣淹沒在信息的海洋中,誰知道會造成這樣的嚴重后果。”由于柴某編造的謠言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新華社及時組織調查,并發表了辟謠聲明。柴某對自己完全不負責任的行為深感后悔,對新華社和兩位被造謠中傷的記者表示歉意,并請兩名記者接受其誠懇的道歉。柴某說:“希望廣大的博友,廣大的網友,在今后以我為鑒,我目前正在接受法律的制裁,我的內心也是非常后悔。所以我希望廣大的網友能吸取我慘痛的教訓,今后一定要慎重,而且不能胡編亂造,發表不實言論。”
警方表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廣大網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對在互聯網上制造傳播謠言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予以打擊,依法懲處。
記者從合肥市警方獲悉,捏造事實、發布新華社記者在慶安事件報道中收好處費的網民柴某日前在合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