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傳的玉鐲到了兄弟姐妹6人中的一人手中,母親去世后,其他5人稱這是一只價值不菲的翡翠玉鐲,要其交出來,并向其先生所在公司的領導和同事發送公開信,稱其將玉鐲占為己有。隨后其以名譽侵權為由將5兄妹告上法庭,本案昨日在羅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玉鐲如何得來?
夏家共有兄弟姐妹共6人,其中老大和老六是男性,其他四位是女性,6人年齡都在50歲左右。6人的母親有一個祖傳的玉鐲,在老太太去世之后,眾人想起了這只玉鐲,當時玉鐲在老三夏惠黔手上,為了這只玉鐲的歸屬,兄弟姐妹6人展開了漫長的“拉鋸”。
5人在給夏惠黔及其先生宋孝剛公司領導和同事的信中這樣寫到,夏家母親去世前,留下了一只祖母玉手鐲,而宋孝剛的妻子夏惠黔卻把手鐲占為己有,并在母親去世后拒絕拿出來與兄妹共享。
信中寫到,母親在世時,夏惠黔知道母親有一個祖傳的手鐲,專程從深圳飛到貴州安順,從母親那里把大姐曾經戴過后還給母親的祖母玉手鐲騙走,夏惠黔當時對母親保證說,這手鐲暫時放在她那兒,以后六弟或是其他姐妹遇到困難,她都會幫忙。過后母親又覺得不妥當,跟大姐說手鐲被夏惠黔硬拿走了。
信中還寫到,2010年底母親重病住院,只有大姐夏惠軍守住身邊,母親流著眼淚念叨,夏惠黔是騙子。
對于這個說法,宋孝剛予以否認。宋孝剛昨日表示,這個手鐲是岳母送給自己妻子的,“10多年前,岳母還在世的時候,說我也沒什么東西給你,就把這個手鐲給了妻子。”宋某剛表示,知道這是祖傳的,是岳母的母親的母親傳下來的。
為何玉鐲偏偏給了夏惠黔?宋孝剛昨日表示,岳母在自己家住的時間比較長,平時每個月都會給岳母寄生活費,岳父生病期間也陪同看病,是做得比較到位的。
玉鐲價值幾何?
宋孝剛介紹,事情起因于2011年,當時一家人給母親上墳,談論起一個兄弟姐妹戴的手鐲。他當時說,自己對翡翠等物品都不懂,既然有一些年頭,總應該值錢吧。宋孝剛昨日表示,岳母說過這個手鐲有幾十年歷史,但是并沒有提過其有多大價值。
聽到宋孝剛的說法,此后其他兄弟姐妹開始向他要母親留下的玉鐲。其他兄弟姐妹5人在材料中寫到,對方起初拒絕見面,最終同意見面,卻是帶了幾個彪形大漢在身邊。
5人在材料中表示,當對方終于拿出手鐲的時候,大姐夏惠軍一眼就認出不是夏家的東西,因為其在年輕時曾經戴過8個月,四妹夏惠玲也表示,曾經看過并聽過母親講過手鐲在太陽光照射后會發生的奇妙變化,而這個是贗品。
五兄妹在給宋孝剛公司的信中寫道,該公司的海報上有一只祖母玉手鐲,和夏家的祖母玉手鐲一模一樣,非常吻合,懷疑這是夏家的祖產。“雖然不能完全認定,但是為何即將退休的宋某剛卻可以進入貴公司任高管?”
宋孝剛表示,自己于2012年5月來這家上市公司任職財務總監,年薪48萬元,“他們認為這塊玉鐲價值上億,我是拿這塊玉鐲給了公司,然后換取了這個職位,這怎么可能?”
宋孝剛昨日解釋,自己曾經和四妹夏惠玲的女兒一起到羅湖區黃貝嶺一個珠寶玉石鑒定的機構做過鑒定,“對方說值2000多塊錢”。宋孝剛表示,鑒定結果出來之后,對方又說自己把玉鐲掉包了。
昨日中午,南都記者來到宋孝剛任職的羅湖區貝麗北路某大廈,大廈門口的海報已經被替換了。不過宋孝剛任職的該公司在2014年9月9日出了一個證明:公司辦公樓外墻海報上的手鐲是本公司2007年3月在云南邊境購買的翡翠原石加工制作而成,2007年7月就懸掛于公司外墻,是公司的合法自有財產,與其他個人無關。
焦點
家庭糾紛,還是名譽侵權?
宋孝剛表示,由于5兄妹連續對自己家人進行騷擾,而且向自己任職的公司發送不符合事實的內容,導致自己的名譽受損,自己的妻子事后情緒受影響嚴重,曾到康寧醫院就診,如今情緒還很不穩定。
因此,宋孝剛和妻子夏惠黔以名譽侵權為由把另外5兄妹告上了法庭,此案昨日在羅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5名被告全部出庭,但是兩名原告并未出庭,兄弟姐妹6人并未當面對簿公堂。
原告的代理人表示,被告憑著自己的想象,在沒有事實依據的前提下,認為老母親留下的玉鐲價值不菲,甚至上億。從被告提供的材料可以分析出被告對原告的侵權行為,被告給原告單位的董事長寫了公開信,給原告單位的領導和同事寫了公開信,所有行為都表示已經超出了家庭糾紛的范圍。
被告的代理人表示,原告和被告之間相互有辱罵甚至輕微打斗,但屬于家庭內部糾紛,完全構不成對原告的名譽權侵權。原告的醫療診斷書并沒有證明有嚴重后果,也無法證明原告去醫院就診與和被告的爭吵之間有因果關系。
原告一方拒絕調解,法庭未當庭宣判。
五兄妹稱老三從母親處騙得價值不菲的玉鐲據為己有,老三以名譽侵權把五人告上法庭 祖傳的玉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