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遲起飛緣于機長休息不足
齊女士說,她預定的是4月20日上午7點多的航班3U8437,從西安飛往深圳,她到機場發現航班延誤了,7點多的航班要改到11點多。旅客被航空公司安排到咸陽一家酒店。航空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航班延誤的原因是機長沒休息好。
昨日上午,川航相關人士回復稱,航班3U8437確實延誤了,是公司自己申請的推遲起飛,主要是執行該航班的機長休息期不足。該機長4月19日執行的航班因流量控制延誤了3個多小時,導致機長的執勤期超過14小時,按照民航局的安全規定,機長須連續休息12小時后才能再次執行航班。據稱,該航班上共有121名旅客。
疲勞飛行是飛行員第一大忌
華商報記者網上搜索發現,這樣的新聞還不少。民航業內人士表示,為保證航班的絕對安全,飛行員在飛行過程中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以隨時準備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但是,任何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疲勞飛行是飛行員的第一大忌。正因如此,民航局和各個航空公司都對機組執勤時間有極為嚴格的規定。在實際中,機組人員每天并不是只執行一段航班,可能旅客看到的機組已飛了多個航段,執勤超時后,飛行機組必須要休息,機組如果繼續飛行就會涉嫌違章,這是任何公司和個人都不能違反的規定。
>>相關規定
機組人員必須得到充分休息
據了解,2010年3月10日起施行的《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對機組人員值勤期、飛行時間和休息作出了明確要求。
按照規定,當飛行機組配備2名駕駛員時,駕駛員的值勤期限制、飛行時間限制和休息要求應當符合:值勤期最多14小時,該值勤期內的飛行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但對于不多于2個航段的飛行,飛行時間可延長至9小時。值勤期后應當安排至少10個連續小時的休息期,但對飛行任務解除的時間是發生在當地時間午夜零點之后的,則應安排12個連續小時的休息期,這個休息期應當安排在該值勤期結束時刻與下一值勤期開始時刻之間。
>>延伸閱讀
延誤4小時以上旅客方可獲補償
原民航總局《對國內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給予旅客經濟補償的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由于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取消,客票的退、改、簽費用由航空公司承擔。航空公司應根據延誤時間向旅客提供免費的餐飲服務和休息場所。
延誤預計在1-4小時以內(含4小時)的航班,及時向旅客提供餐飲。4小時以上,則安排休息場所。在原預定航班離站時間后4-8小時(含8小時)內成行,還向旅客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目前航空公司因航班延誤對旅客的賠償問題并沒有一致標準。
本來早上7點多的飛機,直到上午10點多,旅客還在機場。旅客齊女士氣憤得不得了,航空公司告知旅客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