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又被稱為“水十條”。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動指南。
2020年珠江等七大重點流域 水質優良超七成
行動計劃目標顯示,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是:到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93%,全國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優良(Ⅰ、Ⅱ類)比例達到70%左右。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力爭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
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取締“十小”企業
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
行動計劃明確,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取締“十小”企業,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行動計劃要求,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
行動計劃強調,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行動計劃十措施:
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二是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三是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四是強化科技支撐。
五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快水價改革。
六是嚴格環境執法監管。
七是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
八是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整治城市黑臭水體,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九是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
十是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國家定期公布水質最差、最好的10個城市名單和各省(區、市)水環境狀況。加強社會監督,構建全民行動格局。
國務院發布水十條:到2030年消除城市黑臭水 日前,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