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宜賓市民雷先生在宜賓一家電影院看電影時,就遇到了這樣的狀況。這讓雷先生很氣憤,表示“再也不會去這家電影院看電影了。”對此,當事電影院表示,該事件是由于電腦系統出現問題,而工作人員未第一時間發現而導致。
律師認為,影院未按照消費合同在規定時間提供相應的消費服務,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市民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工商部門反映。
觀眾的遭遇廣告播不停 放映室也沒有人
3月2日,網友“雷老虎”在網上爆料,稱其前一晚(3月1日)在位于宜賓南岸的太平洋影城看電影,到了放映時間卻連續看了近半個小時廣告。
記者聯系到當事人雷先生,雷先生告訴記者,當天晚上8點半,他來到電影院開始排隊購票,本來打算看9點10分的《鐘馗伏魔》,但由于電影票已售完,最后雷先生選擇看的是10點10分開始放映的《澳門風云》,買的是49元一張的折扣票,預計12點過才能把電影看完。
在大廳里等了1個小時后,雷先生與其他觀眾開始進場。由于還沒到電影放映時間,銀幕上正在正常地播放著廣告。“(電影放映前)播放廣告,這也想得通,其實哪怕開場后的幾分鐘繼續放廣告都想得通。”雷先生說。
但是讓觀眾萬萬沒想到的是,銀幕上的廣告一直放到10點半,這距電影正常開始放映時間已經過去了近半個小時。“明明就是深夜場的電影,看完都很晚了,還浪費了這么長的時間放廣告,看完起碼已經凌晨1點了。”此時,觀眾們的意見已經越來越大,這時才有個工作人員趕緊跑進來,進放映室讓里面的員工不要放廣告了。
更讓觀眾感到意外的是,進了放映室,發現放映室里一個人也沒有,這讓觀眾瞬間“鬼火冒”。雷先生告訴記者,看到這種情景,大多數人都一起去退票了,至少有15張電影票要退。最后,電影院按照每個人買票的錢退給了大家。
影院的回應電腦系統出問題 已經解釋和補償
“你的收費廣告,你收了錢,可是我的時間就不是錢嗎?除了沒看成電影,你讓我浪費了半個小時或者是一晚上的時間,難道我的時間就不是錢嗎?”雷先生對此次遭遇很氣憤。
記者聯系上當事影院宜賓太平洋影城,對于“廣告播放30分鐘”的問題,影城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電腦系統出現問題,導致6分鐘的廣告一直循環播出,影城工作人員未在影片應該正式放映的第一時間進行巡查而導致事件升級。
對于“放映室無人”的問題,該負責人說,由于影城采用的是遠程維護管理系統,所以放映室不需要有放映員留守。
“我們已經通過媒體對觀眾進行了解釋和投訴回應,當天晚上愿意退票的觀眾,我們已經作出補償。”該負責人說,他還代表影城向觀眾表示了歉意。
律師說法影院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對于此類案例,四川豐宜律師事務所羅冰霜律師認為,觀眾購票看電影,就與影院之間形成了消費合同關系,影院向觀眾提供觀影服務過程中,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履行義務。
此案例是電影院未按照消費合同在規定時間提供相應的消費服務。消費者購買的是電影服務,而不是廣告服務,電影院也未將播放電影前放映廣告行為及時長進行公告。電影院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系強制消費行為。市民在觀看影片前,可注意搜集相關證據后,有權要求退票,也可以向工商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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