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隨后聯系上發帖人李先生,他稱侄子小明今年12歲,上小學六年級,這次期末考試成績還不錯,數學86分,語文88分,總分在班上排在前十,但侄子上課經常不專注,做作業也粗心,大概老師因此才罰他。
“我初五回家,他還只抄到四百多條,抄累了就花錢讓小弟弟抄,還讓我幫工,我沒肯。聽我侄子說,讀書更差的罰得更重,最多的要抄一萬遍,我不相信,可能是他胡說,但我猜測,抄最多可能也有上千吧。”
談到對這種懲罰方式的看法,李先生說:“好比和尚念經,估計老師也是想讓小孩長記性吧,針對這個事我也問了家里很多人,他們都反對這種做法,我雖不支持,但也不反對。小孩是留守兒童,父母在外省打工,爺爺奶奶帶著,平時也不聽爺爺奶奶的話,老師的話才管用啊,罰他抄也好。存在即合理,只是成本太高,性價比不高。”
長沙晨光心理咨詢中心心理咨詢師黃上上稱,表面上是學生寫下了七百遍“我要專心學習提高成績”,而實際在學生心里卻可能寫下了“我討厭學習”“我是壞孩子”。
“老師將關注點放在孩子的諸多不良習慣上,意圖通過懲罰將其行為改正,但能否收到效果呢?表面上,孩子或許變聽話了,不良行為沒有了。但在學習中一旦遇到學習問題,就可能聯想到老師嚴厲的表情或可怕的‘七百遍抄寫’,就會條件反射般的‘害怕懲罰’‘心有余悸’,孩子天然的求知欲可能被扼殺,被害怕老師的負性情緒替代。”
黃上上稱,老師過激的懲罰,傳遞的也許是一種“無能感”,因為老師實在沒招了,可以理解,但后果堪憂。“若孩子內化認同了老師的這種無能感,他自己也會變得自卑、厭學,‘習得性無助’‘自我效能感低下’,表面上寫下的是要專心學習提高成績,內心可能是我討厭學習,我是一個差學生。”
黃上上最后強調說,孩子的不良行為表明孩子和學習的關系不好,應該去關注這背后的原因,以及孩子的需求。雖說老師有教書育人的職責,但老師畢竟只是一個職業,把孩子教育不好完全歸因于老師的責任,這也是一種道德綁架。在有質量的教育里,父母的責任和影響力同樣重要。
為了解決社區居民的心理問題,邯鄲市叢臺區叢西街道王莊社區專門設立心理咨詢室。在這里,社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