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安市朱雀路的簡先生是位專職攝影師,兒子2歲,是家里的獨苗。“今年爺爺奶奶就每人給孩子5000元。”簡先生表示,現在春節還未結束,孩子已收到近3萬元的紅包了。
毛先生的女兒今年12歲,“因為這個年齡對孩子來說很重要,所以今年春節的紅包也很豐盛,接近兩萬元了。我們今年送出去的紅包才5千多元。呵呵!”
孩子不愿上交“壓歲錢也不能買文具”
家住小寨西路的李女士的女兒上小學四年級,已對錢顯示出明顯的占有欲。“今年春節收到的壓歲錢都不愿交給我們,但還是會被我們收起來。具體數額也沒有統計,大約有6000元左右。我女兒認為收到的這些壓歲錢都是她自己的,家長不能隨便用,包括平時購買書本文具也不能花。”李女士表示,在把孩子的壓歲錢收走后,跟孩子說這些錢都會存起來,“但實際上后面都是家里花銷了”。
父母“絕招”另存個卡 長大后是一筆財富
陳先生的兒子今年上高一,“孩子的壓歲錢都給孩子存一個專門的賬戶上,從初中到現在,孩子報的校內興趣班、校外興趣班的時候,會從中支取一部分,并且會明確告訴孩子。孩子自己有同學過生日、自己過生日,也都會自己支配。我們不反對孩子自己管理自己的壓歲錢,但是不能完全放開。”
郭先生說自己從孩子10歲開始把孩子的壓歲錢全部存到一個專有賬戶上,“但我們沒告訴她密碼。呵呵……她現在已12歲了。等到她上大學的時候,回頭看這就會是一筆財富了,我們這樣做也會讓孩子養成一個良好的節約和理財的意識。”
家長:壓歲錢是我的錢換的 可以花
陜西莊威律師事務所周興武律師表示,對孩子收到的壓歲錢首先應該定性為是孩子接受的單方贈予行為。有些家長認為這是自己給別人發孩子壓歲錢換回來的,因此花了孩子的壓歲錢也沒什么不對。這種想法大部分人可以接受,但理性地看,這不符合現代法律的規定和理念。
記者咨詢了西安市部分金融機構后得知,目前對未滿16周歲者辦理個人名義的儲蓄卡,需由監護人代理開戶,持監護人身份證、兒童戶口本或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監護人和賬戶使用人之間關系的證件,如共同在冊的戶口本。16歲以上者可以直接持本人身份證辦理。
律師:監護人不能擅自處置壓歲錢
陜西法智律師事務所韓朝澤律師表示,按照我國民法通則和物權法的有關規定,孩子在春節期間收到長輩們發的壓歲錢,屬于一種贈予行為,從權屬上講應該歸孩子自己所有,父母雖然是監護人,但也不能將孩子的壓歲錢擅自處置,否則也是構成侵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贈予人明確表示將贈予物贈給未成年人個人的,應當認定該贈予物為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韓朝澤說,有些家長表示,壓歲錢可以當作孩子的學費等,但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孩子的教育支出是監護人理應承擔的費用。但孩子在使用壓歲錢時,監護人可建議如何合理使用或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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