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社會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主要是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他們大多行動不便、自救能力差,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極易發生人員傷亡,威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公安部提供的信息,2014年全國各類社會福利機構共發生火災75起,死亡20人,受傷19人,直接財產損失57.6萬元,消防安全形勢嚴峻。
按照相關安排,在此次安全大檢查中,各地要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檢查:查消防安全,加強社會福利機構使用明火、電熱器具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等的檢查,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查水電氣安全,加強社會福利機構日常用水、用電、用氣等的檢查,防止因觸電、漏電、亂拉亂接、泄漏等引發火災事故;查設施安全,加強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器材、無障礙、安全疏散、房屋門窗、制冷取暖、文體娛樂等重點設施的檢查,確保有效使用,防止發生堵塞、爆炸、人員傷亡等事件。
民政部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社會福利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節日期間各類社會福利機構領導要親自帶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