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2014年7月4日,蓬安警方接到不滿16周歲的少女小芳(化名)報案,有人以毆打、恐嚇等方式,逼迫她一夜接客三次。當天,警方將胡寶寶及其男友田光(化名)、弟弟胡西(化名)及介紹賣淫的魯明(化名)抓捕歸案,一起強迫賣淫案就此浮出水面。
2014年7月2日下午,在蓬安縣城一間網吧內,正在上網的小芳身后,突然出現兩男一女。對方將她揪出網吧,帶至一間出租房內。“你為什么說我是賣淫的?”一進屋內,胡寶寶便責問小芳。在小芳否認之后,胡寶寶扇了她兩耳光,然后又扯她頭發、踢她的腹部,并逼她去賣淫掙錢。一旁的田光也惡狠狠地說:“我脾氣不好,你如果不聽話,我打死你!”
隨后,胡寶寶和田光外出,留下胡西看守小芳。當晚,胡寶寶在蓬安縣城一夜啤酒攤找到魯明,雙方約定由魯明尋找嫖客,所得嫖資由胡得70%,魯得30%。21時至22時,魯明通過何某(在逃)找來兩名男子,在蓬安一商務賓館內,兩名男子與何某等三人先后與小芳發生了性行為。所得嫖資共500元,由胡、魯二人按先前約定瓜分。
次日一早,小芳趁胡寶寶3人熟睡之機,光著腳拎著鞋溜出出租房。不料剛下樓就被胡西追上,一番毆打之后,小芳被拉回出租房內。被驚醒的胡寶寶再次毆打小芳,田光也在一旁威脅其不準再跑。又過了一天,小芳終于成功逃脫胡寶寶等人的控制,并向警方報案。
主犯并非未成年人
到案之后,胡寶寶及家人一直稱其出生于1996年10月,作案時尚未滿18周歲。在庭審當中,其辯護人也提出相關辯護意見,稱胡寶寶作案時系未成年人,建議對其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或者免除處罰。
記者通過查閱相關資料了解到:胡寶寶出生地為貴州思南縣,其家人出示的證據及證人證言中,胡寶寶于的出生年月有的是1996年12月21日,有的是1996年10月6日,有的是1996年11月16日。其母的證言顯示:胡父在給女兒胡寶寶上戶口時,將其出生日期錯報為1995年10月6日;接生婆的證言則稱:胡寶寶生于1997年10月份。
辦案法官介紹:“警方及檢察院調查時均發現,胡寶寶在蓬安縣的戶籍資料、人口普查信息均以及村委會證明,其出生日期均為1995年10月,其作案時已年滿18周歲。其家人及辯護人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人證言等相互矛盾。因此,胡寶寶作案時系未成年人的辯護意見不予采納。”
最終,法院以被告人胡寶寶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被告人田光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被告人魯明犯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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