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歡叫女友胖妞,女友則稱他為大爺。兩人已交往十余年,女友小他8歲。“我從不帶她出去作案,具體細節也從不告訴她。”面對審訊,周旭從容應答,語調平靜。但講到女友時,他則百般袒護。
周旭說自己所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維持兩人的日常開支。他曾兩次因盜竊罪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后,從去年開始,頻繁在成都市區砸豪車車窗盜竊車內財物。近日,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將周旭批準逮捕,女友黃蕊(化名)也因故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被批捕。
慣犯 砸路邊車窗盜竊財物
2014年12月5日早上9點半,一把安全錘敲碎車窗玻璃的動作被定格在監控中。只用了一分鐘時間,周旭就將停在路邊的一輛寶馬X5汽車的副駕玻璃敲碎,并將副駕駛座位上的一個黑色皮質男士挎包盜走,包內有3000多元現金。隨即,他駕駛摩托車迅速逃離現場。而此時,正在路邊面館吃面的車主,卻渾然不知。
采用同樣的盜竊手段,周旭又在12月23日中午敲碎一輛路虎越野車的右側后窗,偷走車內的一個LV挎包,包內有54200元現金和戒指、票據等物品。事發后,兩位被盜車主均在第一時間報了案。12月26日,警方通過摸排調查,將在市區流竄作案的周旭抓獲歸案。
10年前,周旭曾因偷盜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其后的一年,他又因犯盜竊罪,被判刑1年。由于無業,每次出獄后,周旭總是又操起“老本行”,最開始是偷電動自行車,從2014年年初開始砸豪車車窗盜竊車內財物。
荒唐 靠盜竊維持兩人生活
由于不是成都本地人,周旭便一直住在女友黃蕊家中。兩人戀愛十幾年,感情一直較好。平板電腦、名牌挎包、香水、化妝品和高檔煙酒、單反相機支架……辦案民警在黃蕊家中搜查出大量贓物,以及用于盜竊車內物品的安全錘和手電筒等工具。
據周旭交代,香水、化妝品等就拿給女友用,能換錢的物品則全部拿去換錢。由于作案頻繁,周旭稱,自己能記起的作案次數就有幾十起,有時一天幾起,有時幾天一起。
“不過,盜竊的具體細節,女友什么都不知道,因為我從不帶她去。”周旭告訴民警,他和女友都沒有工作,所以對方知道他拿回家的東西都是偷來的,兩人也是靠這些盜竊的贓物維持生活。
畸愛 作案前都給女友留條
而在其女友家中,警方還發現了兩張用鋼筆寫的小字條。從字條的內容來看,他稱女友為胖妞,女友稱他為大爺。承辦檢察官說,周旭每次出門作案前都會給女友黃蕊打聲招呼,有時女友不在家或是正在睡覺,他就留張字條。不過字條里的語言很隱晦,不會直接提“偷”字。
黃蕊在派出所做訊問筆錄時表示,男友時不時會拿些錢或是各種物品回來,她雖然問過來源,但是周旭讓她不要過問。“索性我后來就不問了。”黃蕊說,她知道這些東西是偷來的,但因為自己需要男友養活,所以也就默許他把贓物放在自己家里。
提醒 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正值年關,各類盜竊案件開始多發,許多不法分子專門盯住私家車里的財物,砸玻璃窗進行盜竊。檢察官提醒廣大車主,停車時一定要鎖好門窗,貴重物品最好隨身攜帶,不要“裸露”在車內,以免引起不法分子的注意。
另外,外出辦事或吃飯時,也要盡量將車停放在視線范圍內,或選擇有專人看管、安防措施嚴密的正規停車場,盡量避免將車輛停放在偏僻人少或光線昏暗的地方。車使用電子鎖后,要注意用手拉一下,確保已經鎖上。
字條摘錄:
胖妞:
我又出去了,如果順利的話,可能還要出去。今天只做到點酒,估計一千多點。我們這幾天要用錢,昨天那個包拿去賣切了,估計三幾千。該回來就回來,你自己安排好自己的事就對了。
胖妞:
我出去了,你醒了就吃你的東西。不要太大聲了,你媽已經打過一次招呼。我掙了錢就直接回來,不會切打魚場的。好了,我走了。但愿弄一個好的,能用上一兩個月的就好了。
[國內新聞]胖妞,我出去了,你醒了就吃你的東西……我掙了錢直接回來,但愿弄一個好的,能用上一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