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來安警方查明,當地男子鄧某糾集大批小弟,組成犯罪團伙。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故意傷害......罪惡累累的他們在當地形成一霸。日前,來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以鄧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主犯鄧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七個月。其余25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四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
利用惡名招攬小弟
早在1999年,鄧某就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刑;接著在2005年,他又因故意傷害罪再度入獄。2007年6月1日刑滿釋放后,鄧某依舊惡習不改,因吸毒、賭博多次被警方行政拘留。一而再,再而三的牢獄監所生活,反而成為鄧某混世的資本。自2008年5月起,鄧某利用長期形成的惡名,逐步糾集張某某、唐某某、張某等人,在來安縣新安鎮、舜山鎮、施官鎮等地,以“推牌九”、“卡干子”、“搖猴子”等方式,大肆開設賭場。這伙人還時常參與打架斗毆,在來安縣形成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
分工明確組織嚴密
為了有效控制參加人員并通過賭場賺取錢財,鄧某根據關系的親疏遠近,將成員分層、分工管理。該團伙逐步形成以鄧某為核心,以唐某某、張某某、戴某某等人為骨干成員,以郭某某、鄧某某等人為一般成員的犯罪組織。鄧某為組織者和領導者,所有成員都要服從他的命令。長期以來,還形成了例如“進入賭場工作需經鄧某同意”、“組織成員不得擅離崗位”、“組織成員不得參賭、吸毒”等一系列內部的規定。
絞盡腦汁爭搶賭徒
該組織為了攫取非法經濟利益,長期在來安縣境內開設賭場,通過“抽取水錢”等方式非法獲利,以維持組織違法犯罪活動費用。
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鄧某先后糾集唐某某、戴某某、程某某等人,公然選擇白天,在來安縣新安鎮中央大街永陽浴室門前,毫無顧忌地開設賭場。
這個組織為了爭搶賭徒客源,可謂“絞盡腦汁”。或組織人員暴力威脅,或安排“小弟”撥打110舉報,極力排擠其他賭場的“生意”。對來安縣城周邊的地下賭場,該組織逐漸實現非法控制,且多次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
黑惡成員鋃鐺入獄
日前,來安縣法院依法對以鄧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主犯鄧某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七個月,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五萬元,罰金人民幣二十六萬元。
同時,其余25名被告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四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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