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辦法、待遇計算,與企保大抵相同
“繳費方式、繳費比例,以及最低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都與現行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大抵相同”,在看過國務院發布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后,南京市一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首先拿繳費方式來說,與企業養老保險參保情況相同,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納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8%,單位繳納比例為單位工資總額20%。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而今后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后,如何計算養老金待遇標準呢?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比如60歲退休時,計發月數為139,這些都與企業養老保險辦法相同。
就拿一位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為例,每年都是按照上一年度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進行繳費,他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就是1。從現在開始繳費到退休,繳費年限為35年,即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比例為35%,假設退休前一年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8000元,那么他的基礎養老金為8000元×35%=2800元。假如到他60歲退休時,個人賬戶里面有69500元,用來除以139,即可得出個人賬戶養老金,即500元?;A養老金加上個人賬戶養老金,2800元+500元=3300元,便是他退休后拿到的基本養老金。
2、兩者待遇一樣嗎?另外享受職業年金,待遇標準高過企保
從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方法上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沒有多大分別,那么兩者的待遇是不是就一樣呢?該負責人表示,在退休后的待遇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有額外的補助,即職業年金。在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里面確實有關于職業年金的條款,即“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職業年金的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
“職業年金,現在有很多單位都在繳納,也是一塊重要的退休收入來源”,因為企業養老保險沒有對職業年金有強制的規定,所有大多數單位都沒有主動為員工繳納這部分錢,退休之后自然享受不到這部分額外的收入,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除了拿到基本養老金之外,還有一部分企業年金收入,總體的待遇標準要超過企保,就拿前面的例子來說,如果這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有500元的話,那么他的最后退休工資能拿到3800元,比跟他同樣繳費的企業退休人員要增加不少收入。
3、會“一刀切”嗎? “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
針對不同工作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務院發布的參保人員也是區分對待的,根據該辦法的正式實施時間,將工作人員分為“老人”“中人”和“新人”,實施不同的參保辦法和待遇標準。
“老人”是指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并調整相關待遇。
“中人”是指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將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指導實施。而該辦法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和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新人”是指在該辦法實施之后,進入機關單位工作的工作人員,將直接按照辦法中公布的參保辦法按比例繳費,退休后按照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測算基本養老金待遇,并在此基礎上享受職業年金補助。
4、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流動咋辦?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可轉移接續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在不同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就業,養老保險關系該如何轉接呢?據介紹,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另外,國家還將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普遍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并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平臺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絡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5、養老金余額如何繼承
如未領夠139個月養老金死亡余額可繼承
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以繼承。而此前,2012年4月20日,江蘇省人社廳曾下發通知,就江蘇省參保人員(含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下同)死亡后,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繼承有關事項作了明確規定。通知明確,個人賬戶余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累計本息(包括2006年6月30日前按規定從單位繳費中劃轉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本息)。參保人員死亡時沒有供養直系親屬的,如個人賬戶有余額,個人賬戶儲存額結息至其死亡當月,其個人賬戶余額依法繼承。參保人員死亡時有供養直系親屬并按月領取定期救濟金的,如個人賬戶有余額,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在其供養直系親屬失去供養條件前暫不予以繼承并繼續按規定計息。
[國內新聞]1、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繳的錢和企業比有差距嗎? 繳費辦法、待遇計算,與企保大抵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