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9時30分許,法院公開審理檢方指控的趙志紅犯搶劫、盜竊罪部分。被告人趙志紅的指定辯護人內蒙古伊敏律師事務所謝飛、張瑞軍出庭參加訴訟。
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身穿藍色棉襖、留著光頭的趙志紅背對坐滿了人的旁聽席,面向審判席,就其涉嫌犯搶劫、盜竊罪的事實,接受法庭調查。其面部表情無法看到,但其回答法官的審問言語清晰。蒙冤而死的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李三仁、尚愛云也到現場旁聽。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奸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并立即執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宣布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宣布,經對“4·9”女尸案進行審查,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
據新華社電 1月5日,休庭九年后的趙志紅案再次開庭審判。趙志紅到底是不是真兇?“4·9”女尸案的真相如何?能否從法理上進一步證明呼格吉勒圖的無辜?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話題。
不過,法院表示,關于趙志紅案子的審理,預計大約需要3天時間,5日下午對其被指控所涉故意殺人、強奸罪部分進行的審理,因涉及被害人個人隱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的規定,決定不公開審理。
昨日,記者通過采訪前來旁聽的人士,跟蹤法院的官方微博等媒介,做了一份庭審實錄。
人們眼中的“殺人狂魔”
呼格吉勒圖父母:
今天我們就是來看一眼
早上七點,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李三仁、尚愛云便出發趕往庭審現場了。
“昨天聽到了這個消息,就是想到現場來看看。”李三仁語重心長地說,不管趙志紅是多么的十惡不赦,他在最后關頭能夠承擔責任認罪,讓我們看到了他良心發現,今天我們就是來看一眼。
9時30分,庭審開始時,老兩口靜靜地坐在旁聽席上。半個小時后,庭審仍在繼續,他們默默地離開庭審現場。走出法庭后,不少鏡頭對準了他們。面對人們的關注,兩位老人表情復雜,轉身離開。
新華社記者湯計:
為輿論監督法制建設的成果“點贊”
穿著招牌的大紅沖鋒衣,帶著一臉的善惡分明—新華社記者湯計一到庭審現場,負責安檢的工作人員就認出了他。作為一名老政法記者,他參加過太多的庭審,但這次休庭九年后的開庭,對他來說,同樣別有一番意義。正是因為當年趙志紅從獄中遞出來的償命申請書到了他手里,才留下了關鍵證人的生命。
湯計深有感觸地說,這兩起在2014年歲末和2015年年初的案件遙相呼應,內蒙古高院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沉冤得以昭雪,這是揚善;今天,趙志紅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案開庭審理,正義得以伸張,這是懲惡。這充分體現了我們的法律“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的精神。
“對于這兩起案件,新華社和兄弟媒體發揮了重要的輿論監督作用,也看到了法治建設的進步。我作為一名新華社記者感到非常欣慰,要為輿論監督和法治建設的成果點贊!”
律師黃栓成:
期待法律公正公平地對待每一個人
臨近中午,內蒙古英南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栓成從法庭走了出來,他的事務所和法院是“鄰居”,他經常旁聽一些案件。在他看來,每一個案件都拷問公檢法的職責和良知。
黃栓成說,民間有人把此案定義為司法不力的反面教材、法治社會的冷笑話—“見義勇為已冤死,殺人惡魔仍茍活,今日重審趙志紅,只為‘呼格案’證真偽?”
人們之所以關注趙志紅案、呼格吉勒圖案,更在意這些案件對于重塑司法權威,遵循法律程序所帶來的深遠影響。“趙志紅罪行累累,雙手沾滿了無辜受害者的鮮血,早應受到法律的制裁。有輿論認為趙志紅背負那么多命案,多一罪少一罪已無礙。依據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趙志紅罪大惡極。我期待法律公正公平地對待每一個人,無論對于呼格吉勒圖,還是趙志紅,都該按照合法的程序認定犯罪事實。”黃栓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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