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政府2日晚召開“12·13”案件新聞發布會,太原市公安局長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對死者表示沉痛哀悼,向受害人家屬和社會誠摯道歉;并表示要在全市公安機關部署開展“正風肅紀、規范執法”大整頓。
將制定出臺正風肅紀責任制
昨日晚間,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長汪凡在太原市政府舉行的“12·13”案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14年12月13日發生在該市小店區的一起河南籍周姓民工非正常死亡案件,暴露出太原公安隊伍治警不嚴的積弊,性質極其惡劣。將制定出臺正風肅紀責任制,向隊伍積弊開刀,向執法亂象亮劍,全面整頓規范執法執勤工作,盡快扭轉太原公安形象。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民警在處置“龍瑞苑”工地糾紛警情期間,發生一起河南籍周姓民工非正常死亡案件。案件發生后,一則“警察打死討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腳踩頭發”的圖片消息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引發網民高度關注。
12月30日凌晨,太原市檢察院對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批準逮捕。12月31日,涉案民警郭某、任某以涉嫌濫用職權罪被立案偵查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中。
太原市公安局開展“規范執法”大整頓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長汪凡說,太原市公安局將在全市公安機關部署開展“正風肅紀、規范執法”大整頓,已決定把每年12月13日作為“執法警示日”,以牢記教訓,警鐘長鳴。同時從各級領導班子抓起,嚴明紀律,強化責任。
汪凡表示,凡是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班子,一律調整;凡是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的,一律撤換;凡是領導責任不落實的,一律免職;凡是不履行人民警察職責、漠視群眾疾苦、侵害群眾利益的,一律嚴處。
太原市公安局還將全面排查執法執勤和窗口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整肅警風。
追問
為何案發13天后才立案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民警在處置“龍瑞苑”工地糾紛警情期間,一河南籍周姓民工非正常死亡。12月26日,太原市檢察機關對涉案民警王某立案偵查并刑事拘留。對此,有公眾質疑,檢察機關為何在案發后13天才立案?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說:“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在立案之前,需要進行必要的初查,以獲取相關證據。”
據其介紹,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在案發當日19時接到報案。初步判斷認為,該事件背后極有可能隱藏職務犯罪,因此,小店區檢察院于案發當晚即展開初查。12月14日,太原市檢察院聽取匯報后,認為案情重大、后果嚴重,于是決定抽調兩級檢察院辦案力量成立“12·13”專案組。
周茂玉說,從12月13日到12月25日,檢察機關的取證工作一直在進行。比如,僅需要反復比對、研判的視頻資料就調取了11段,時長達11小時51分鐘。12月25日深夜至12月26日凌晨,檢察機關對相關證據材料進行審查后,作出立案偵查的決定,12月26日對涉案民警王某立案偵查并刑事拘留。
為何不以故意傷害罪立案
“12·13”案件發生后,共有三名涉案民警被立案偵查,所涉罪名均為濫用職權罪。一些網民質疑,案件中有農民工死亡,檢方立案時所定的罪名過輕,為何不以故意傷害罪追責?
周茂玉對此回應說:“以什么罪立案偵查,取決于案件證據?,F有證據表明,涉案民警王某在出警過程中,違反公安機關執法辦案規定、濫用執法權,其行為已符合濫用職權罪的立案條件。”
“如果以故意傷害罪立案,前提是取得法醫鑒定結論,證明周某死亡與涉案民警王某的行為之間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而法律明確規定,查明死亡原因應當進行尸檢,但直到目前尸檢還未能進行。”周茂玉說。
據介紹,為了確保公平公正,從2014年12月19日至今,太原市有關方面反復與死者家屬進行溝通,同時向死者家屬提供了省外四家知名司法鑒定機構供其選擇,并表示同意家屬自行指定其他合法的鑒定機構。目前,正在與家屬進行協商,爭取家屬同意盡快進行尸檢,以盡快獲取辦案需要的關鍵證據。
11人中為何僅3人被查
近日,太原市檢察機關組織“12·13”案件中的其他受害民工對涉案民警進行了辨認。死者周某的親屬等人表示,當時已辨認出11名打人民警,但為何到現在檢察機關只對其中的三人進行了立案偵查?
周茂玉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檢察機關之所以對涉案民警郭某、任某兩人立案偵查,是因為我們獲取了比較扎實的證據。目前,我們正在對其余民警進行逐一甄別,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堅決查處。”
太原市公安機關表示,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對違紀違法民警行為絕不包庇。對涉事民警在案件中存在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核查。進一步加大調查力度,對案件中負有責任的,不論涉及哪一級、涉及什么人、涉及多少人,都將嚴肅處理,并及時發布調查處理結果。
周茂玉說,“12·13”案件發生以來,太原市、小店區兩級檢察機關專案組干警夜以繼日地進行調查取證工作。截至目前,共收集固定書證48份,證人證言46份,犯罪嫌疑人供述14份,同步錄音錄像18次36盤17小時,走訪了大量群眾。檢察機關將秉持全面、客觀、公正的立場,依法盡快查明真相。辦案過程中,太原市檢察機關將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信息發布的有關規定,依法及時公布案件進展信息。
“作為檢察長,我將以對人民群眾、對法律、對案件當事人高度負責的態度,把此案辦成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的鐵案。在此,我向大家鄭重承諾:對于我所經辦的案件,我將終身負責。”周茂玉說。
綜合新華社電、人民網報道
“12·13”案件回顧
2014年12月13日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民警在處置“龍瑞苑”工地糾紛警情期間,一河南籍周姓民工非正常死亡;隨后,太原市檢察機關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取證
12月19日至今
太原市有關方面反復就尸檢問題與死者家屬溝通,并向死者家屬提供了省外四家知名司法鑒定機構供其選擇,表示同意家屬自行指定其他合法的鑒定機構
2014年12月26日
一則題為“警察打死討薪女農民工,死亡后仍遭腳踩頭發”的消息在網絡流傳,消息稱,當事農民工因討薪與工地保安發生沖突,農民工被帶進派出所后挨打,其中一人死亡,一人被打斷4根肋骨
2014年12月26日
太原市檢察機關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民警王文軍立案偵查并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30日
涉事民警王文軍被批準逮捕
2014年12月31日
太原市檢察機關對郭某、任某依法以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并刑事拘留
2015年1月2日
太原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太原市公安局長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向受害人家屬和社會道歉
[邯鄲新聞]12月26日,河北省中藥資源第15普查小組在邯鄲武安市活水鄉賀家村發現茄科植物假酸漿,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