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圖案國家賠償項目及金額】 一、向賠償請求人李三仁、尚愛云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1047580元; 二、向賠償請求人李三仁、尚愛云支付呼格吉勒圖生前被羈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12041.40元; 三、向賠償請求人李三仁、尚愛云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 以上各項合計2059621.40元。
呼格父母回應是否滿意國家賠償:尊重法院裁定
今天上午9點50分,李三仁正式從內蒙古高院法官手里拿到國家賠償決定書并第一時間聯系法晚記者說:“成功了!我們成功了!”當記者詢問對數額是否滿意時,李三仁夫婦稱,尊重法院的賠償裁定。
[國內新聞]【內蒙古高院對呼格吉勒圖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呼格吉勒圖再審改判無罪案,呼格吉勒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