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這場面,是不是很尷尬,可蔡某的一句話,就將這種尷尬化解掉,“我的花都送錯人了,你還我的花錢來”。只是,他不僅沒討到錢,還引來派出所民警。
內向男追工友
連送半個月花
西濱派出所民警稱,1個月前,蔡某發現同廠另一個車間有個女工友挺漂亮,正好是自己喜歡的類型。
不過,性格內向的他,不敢直接找對方當面表白,經過多方打聽后,得知對方姓王,住在員工宿舍樓3樓的303室。
為了表達愛慕之情,蔡某決定給對方送花。于是,從12月5日開始,他每天買來一支或一束玫瑰花,在上班時間宿舍沒人時,偷偷放在對方宿舍門口,連續半個月,每天都不間斷,有時自己沒空,還叫老鄉幫忙送。
想約對方吃飯
卻發現送錯人
送了半個月,不見花被退,蔡某感覺時機應該成熟了,對方應該知道他的愛意了。
前晚6點,他直接上門,想約對方一起吃飯看電影,哪想,敲開303室的房門卻發現,站在門口的女子,不是自己心儀的那個女工。
原來,蔡某打聽時弄錯了,他心儀的女工,其實是住在303室隔壁。不過,住在303室的女工,也姓王,江蘇人,25歲,看著鮮花卡片上寫著“王小姐收”,她還以為是愛慕者送給自己的,便收了起來,放在宿舍墻角。
找對方討花錢
民警調解才道歉
那場面,想想就很尷尬,但蔡某卻在此時冒出一句話,“我的花都送錯人了,你還我的花錢來”。連送半個月的花,花了他400多元。
“你的花又不是我讓你送的,是你自作多情,現在還跑我宿舍來,要我賠償,簡直是不可理喻!”王某不干了,她拒絕蔡某的要求,躲進宿舍報警說,有名陌生男子幾天來一直糾纏自己。
民警趕到現場時,蔡某還在敲王某宿舍門。了解完事情經過后,民警也不禁哭笑不得。在他們的勸說調解下,蔡某才意識到自己給王某帶來不便,他道了歉,不再要求對方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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