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0多年了,夫妻間卻基本沒有什么交流。而丈夫跟同事聊的話,也比跟妻子的多太多,這樣的態度讓妻子倍感壓抑。
“絕望主婦”的苦惱,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卻像陌生人
廖慧(應當事人要求化名)和丈夫結婚30多年。在外人看來,這個家庭很和睦,丈夫每天按時上下班,女兒乖巧懂事。夫妻倆有房產,退休金也足夠讓他們過上舒心的生活。事實上,這么多年來,廖慧和丈夫幾乎沒有溝通。
夫妻倆婚前剛開始交往時,都是當時看來的大齡青年。廖慧一眼就看中了頗有書香氣息的丈夫,主動倒追丈夫。在努力了很長一段時間后,她終于如愿成為了他的妻子。
然而,婚后的生活沒有廖慧想象般浪漫。丈夫生性喜歡安靜,而且獨來獨往。而她懷有少女的浪漫情懷,喜歡偶爾跟愛人撒嬌,憧憬那種你儂我儂的感情。丈夫常讓廖慧感受到的多是冷漠,內心很孤單。
有一次,廖慧與婆家人發生了沖突,大吵了一架。丈夫認為她個性太小市民,此后更是經常避開跟她相處。她希望得到對方的關心和體貼,但他卻認為跟她聊不來,嫌她煩。他早出晚歸,除了涉及孩子的問題,就沒有更多的話。
盡管如此,但廖慧一直沒有動過離婚的念頭,因為她很愛丈夫。她原以為只要熬到他退休,兩人相處的時間就會變多。不曾想,他退休后,還托熟人找了份工作。這份工作的薪水不高,但他仍很滿意。而他跟同事聊的話,也比跟她的多太多。丈夫每天一早出門,中午在單位吃飯和午休,晚上下班回家。吃完晚飯,他就開始看電視,到了23時就直接睡覺。很多次,廖慧想跟丈夫聊聊天,卻聽見了他的呼嚕聲。
雖然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兩人卻基本沒什么交流,這樣的日子又持續了8年。廖慧稱,丈夫也明確表示,年紀大了不折騰,不會跟她離婚,但也不想跟她生活。廖慧很苦惱:“我是個女人,需要丈夫的關心,年紀大了,我需要一個可以相互陪伴的老伴。他雖然不會離開我,但對我的態度讓我很壓抑。”
夫妻間缺乏溝通交流,只回復“哦”是否也算冷暴力?
廖慧跟記者傾訴的苦惱,是婚姻中的個案。當婚姻出現問題,常有一方采取回避、不理不睬的態度,造成另一方覺得受到漠視。一旦長期如此,會影響另一方的精神狀態。這種存在于家庭內的冷漠,通常被稱之為家庭中的“冷暴力”。
冷暴力是精神暴力的主要表現形式。有研究家庭暴力的專家指出,家庭精神暴力對受害一方,特別是女性受害方的傷害不亞于身體暴力,長期遭受精神暴力,甚至還會造成情緒表達障礙和性格扭曲。
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見稿)》公布,一旦通過,將成為我國首部防治家庭暴力的專項法案。征求意見稿中,將精神暴力列歸為家庭暴力的一種。
有心理專家指出,冷暴力通常表現為拒絕與配偶進行語言溝通及生活上的交流,給對方造成精神折磨與壓迫。例如,當對方跟你說了很多話,你卻只用一個“嗯”或“哦”回復對方。這也是一種冷暴力。
“哦”這個當選網聊最傷人詞匯,放在家庭生活中成了冷暴力?這在網絡上引發了眾多網友的討論。有網友玩笑稱,那么只回復“呵呵”,是否也屬于冷暴力?還有網友提出,對方太嘮叨,是否也算是一種精神暴力?還有網友認為,使用“哦”、“嗯”、“呵呵”等回復,也可能是對方的性格造成,是否需要上升到冷暴力這么嚴重?
對此,西鄉塘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黃頂峰解釋稱,冷暴力在實際的離婚案件中體現為夫妻間缺乏溝通交流,導致夫妻感情受損。不乏一方故意制造冷暴力,造成長期分居,最終以分居時間長、感情破裂為由離婚。
冷暴力難舉證難界定,多以感情不和為由起訴離婚
據法官介紹,家庭內的冷暴力隱蔽性比較強,一般人認為這是夫妻私事,外人很少得知,甚至當事人都未必意識到自己是精神暴力的受侵害者。和肉體上的傷害相比,精神上的傷害很難找到法律依據。冷暴力很難界定,實際舉證也存在困難。
在法院辦理的離婚案件中,也有長期不與妻子說話、長期拒絕與一方過性生活、長期對一方冷言冷語等判例。由于當事人很難判定是否屬于精神層面的暴力,多以感情不和為由起訴離婚,真正以冷暴力起訴的很少,法官最終也是依據情感是否破裂進行判決。
而有當事人認為感情破裂的最初原因,是認為自己受到忽略和漠視?;橐錾钪挟a生矛盾時,有一方沒有積極進行溝通交流來解決,而是故意疏遠對方,采取對對方漠不關心、輕視,拒絕語言交流。這樣故意忽視、疏遠讓對方感受到精神上、心理上受到傷害。
日前,西鄉塘法院就近年來的離婚案件的特點進行過一次總結。該院民一庭庭長梁嫻分析,在逐年攀升的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缺少正常的交流溝通,是影響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雙方不論以何種方式認識結婚,在婚后長期的生活中必然會發生各種矛盾和爭吵,互不相讓誰都不退步只會不斷傷害夫妻感情,只有在雙方彼此信任的基礎上加強溝通和交流才是化解矛盾、實現家庭幸福的正確途徑。
【相關案例】
案例1
男方不關心妻女,在外租房常年不回家
結果:妻子兩次起訴,法院最終判決準許離婚
李芳經人介紹認識了阿峰。雙方未經深入了解,就匆匆草率結婚。婚后,李芳發現阿峰有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經常對她惡言惡語。等到女兒出生后,阿峰重男輕女觀念更加明顯,對李芳十分冷漠,對女兒從不關心。無奈,李芳只得獨自照料女兒。
后來,阿峰發展到在外租房,常年不回家。而結婚多年來,兩人沒有正常夫妻生活,李芳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2010年,兩人正式分居生活,雙方沒有溝通,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李芳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的夫妻生活,曾到法院起訴離婚,但法院并未準許。
李芳稱,判決后,阿峰依然不回家,并恐嚇威脅她,造成她的精神痛苦比以往更甚,雙方無和好可能。于是今年3月,她再次提出離婚。
而阿峰方面認為,兩人的感情是因為家庭瑣事才有變化,不愿意離婚。法院認為,兩人經自由戀愛結合后,婚姻生活中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后,雙方未能進行有效的溝通和交流,導致夫妻關系不睦,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判決準許離婚。
案例2
十幾年不說話不同桌不同房,丈夫訴離婚
結果:法院認為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不準許離婚
阿鳳和阿良的婚姻持續了將近30年,但真正有交流的時間不多。今年初,忍無可忍的阿良提出了離婚。他稱,自己跟阿鳳經人介紹認識后,很快便結婚。他認為阿鳳對自己毫無感情可言,經常不回家。結婚以來,阿鳳經常稱他為“麻風佬”、“死佬”,她對自己一直充滿敵意。
阿良還認為,阿鳳結婚前隱瞞有過婚姻的情況,偷偷將婚前的孩子寄養在她親戚家。早在十幾年前,兩人就互不講話、不同桌吃飯、不同房。阿良稱,維持這樣的夫妻關系,雙方都痛苦,對雙方都沒有好處。今年初,他起訴法院要求離婚,還要求阿鳳賠償他精神損失費50000元。
阿鳳對此解釋,自己并非對阿良有敵意,都是誤會。即使在夫妻生活中存在一些矛盾,也不影響夫妻的感情。她否認自己在婚前生育有孩子,并隱瞞婚史。
法院審理后認為,兩人是自愿結合,夫妻關系已存續近30年,由此可知雙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礎?,F雙方雖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尚未達到完全破裂的程度。法院判決不準許離婚。
案例3:
異地分居12年,妻子稱長期遭受冷嘲熱諷
結果:妻子兩次起訴,法院最終判決準許離婚
阿霞和陳翔結婚十多年,兩人認識5個月便閃電結婚。阿霞明顯感覺到,自己生下女兒后,有重男輕女思想的陳翔對她的態度有了變化。 阿霞稱,這些年來,陳翔在生活當中對她冷嘲熱諷,并無端懷疑自己,還使用電腦對她進行監控。
由于兩人工作分在兩地,兩人分居有12年。由于婚前對陳翔的了解少,加上夫妻聚少離多,阿霞覺得夫妻感情日漸生疏。而在雙方產生矛盾后,對方跟她已經沒有任何交流,夫妻感情已名存實亡。
2012年,阿霞曾起訴到法院,要求跟陳翔離婚,法院并未判離。今年初,阿霞再次起訴至法院,要求與陳翔離婚。陳翔稱雙方雖然有矛盾,但是沒有根本分歧,并不同意離婚。
感情是婚姻之基石。法院以兩人在性格、志趣、生活方式等方面存有分歧,并長期溝通不善,確認感情確已破裂,準許雙方離婚。(涉及隱私均為化名)
[國際新聞]【環球網綜合報道】隨著近期多起涉黑人案件引發的抗議警察暴力活動在美繼續蔓延,種族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