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追訴:是指由我國主管機關,向逃犯躲藏地國家的司法機關提供該逃犯觸犯該外國法律的犯罪證據,由該外國司法機關依據本國法律對其實行緝捕和追訴。華商報記者王利民整理
部分外逃案例
“跑路”前得到近1.5億貸款
●人物:浙江百舸進出口有限公司原總經理俞優靜。
●情況:今年2月19日,因涉嫌合同詐騙,俞優靜在廣州離境出逃,經迪拜逃往非洲。有媒體稱,“美女老板”俞優靜在“跑路”前,已前后從四大國有銀行及浦發銀行得到了近1.5億元的貸款。
●被抓:今年6月4日,公安部對其發布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6月30日,浙江永康警方發現俞優靜在烏干達活動的線索信息后,立即組成境外緊急抓捕組,趕赴烏干達執行抓捕任務。7月2日凌晨2時許,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將俞優靜緝拿歸案。據介紹,永康警方在追捕跑路的“美女老板”俞優靜過程中,追捕組出國3天3夜,途經3個國家6個機場。
攜帶900多萬贓款潛逃 逃亡10年回國時只剩1萬
●人物:太原市新型建筑結構公司原法人代表朱玉杰與公司原總經理孔彬。
●情況:2003年到2004年間,朱玉杰伙同銀行工作人員,采用私刻、調換他人銀行預留印鑒章的手段,先后將山西多家單位在建設銀行的1.5億元存款竊取挪用,2004年7月1日,涉嫌金融票據詐騙犯罪的朱玉杰與公司原總經理孔彬一同外逃。
孔彬和朱玉杰出逃時攜帶900多萬贓款,先后買了新加坡、泰國、塞舌爾、南非等十多個國家的護照,從亞洲逃到非洲,然后再從非洲逃回了亞洲。案發前,朱玉杰還在境外銀行存了二三百萬元人民幣。10年間,這些錢幾近被他們揮霍一空,回國時只剩下一萬多元。
●自首:今年7月22日,朱玉杰從網上看到國內警方開展獵狐行動的消息,于是,他感覺到自己的逃亡路走到盡頭。經過規勸,朱玉杰與孔彬決定向國內警方投案自首。
以需住院治療為由請假 潛逃國外
●人物:廣州市花都區政協原主席王雁威。
●情況:去年6月,王雁威以身體不適,需住院治療為由請假,之后不知所終。去年8月,廣州市紀委證實,王雁威在任花都區花東鎮黨委書記及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區政協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額賄賂,并按程序免去其職務,鑒于王雁威涉嫌構成犯罪,其案件已移交司法機關。有消息指,王雁威目前已出逃國外。
●追逃:今年10月20日,廣州市紀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表示,廣州市紀委已協助司法機關對王雁威采取了追逃的措施。
以休假名義赴美國旅游 至今聯系不上
●人物:廣州市花都區畜牧局原局長劉榮福。
●情況:劉榮福失聯發生在2010年,當時花都區委宣傳部報稱,劉榮福以休假名義赴美國旅游,至今聯系不上,因其不能正常履行局長職責,已被免去局長職務。據悉,赴美期間劉榮福曾以在休假旅游期間遭遇交通意外造成骨折為由,委托其單位再次向區政府分管領導請休病假1個月。至于劉榮福是否真的遭遇交通意外,為何一直還不歸國,花都區并無透露。
●追逃:今年10月20日,廣州市紀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表示,廣州市紀委協助司法機關對劉榮福采取追逃的措施。華商報記者王利民整理
北京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接受華商報采訪時表示:
外逃貪官要“追”更要“防”
針對《關于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的追逃情況,以及追逃中面臨的問題等,華商報記者采訪了北京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進行解讀。
華商報:如何看待目前的追逃情況?
莊德水:從現有報道來看,經濟犯罪人員回國自首的挺多,這是獵狐行動的主要成果,但是貪官自首還是少。抓捕外逃貪官的主要障礙,還是國際反腐合作的程度不夠,對外逃貪官缺乏有效的追逃機制。目前包括我國和各國簽署的一些反腐協議,完善的主要是事后追逃追贓的補救機制。
華商報:應該如何建立追逃法律網絡?
莊德水:中國需要加強國際反腐敗合作,一方面我們需要依靠世界上其他國家提供反腐支持,所以我們要和這些國家簽訂雙邊或多邊的全面引渡條例、資產返還協定,以及執法合作網絡。簽訂正式的協定,用國際法的力量讓雙方反腐機制能夠國際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另一方面,其他國家也有腐敗犯罪,包括跨國公司的賄賂行為,中國也需要參與并為其他國家的反腐提供幫助。追逃追贓的角度來說,我們需要和其他國家突破反腐工作的制度壁壘和法律限制,能夠以更加公平、平等、開放的偵查能力看待國際合作。
華商報:貪官外逃該如何預防?
莊德水:貪官外逃之前,一定會提前布局,包括資產轉移、家屬移民出國等,預防還不如預警。因此我們要建立貪官外逃的預警機制。這應該由我國公安、司法、海關、銀行等部門形成一個合作網絡,共享相關信息。這就需要我們突破現有反腐機制的限制,以中紀委為主要領導,結合其他各部門的力量,共同建立一個預防貪官外逃的國內反腐合作網絡。以這個網絡為基礎,能夠把相關官員的信息,包括個人信息、親屬信息、工作信息、出國出境信息、資產使用信息等錄入到大數據庫中去,進行實時的監控和分析,提早預警。這從技術角度來說是完全可以實現的。
[國內新聞]12月1日,是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布《關于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