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1日,梁某在樂陵城區將其情婦金某某殺死
梁某被警方抓獲
[國內新聞]樂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孫守華告訴記者,10月8日,在當地公安部門的大力配合下,核實了該男子就是逃犯梁某某,同時一舉劃定了其活動范圍。10月9日起,經過一天的架網守候,于當日16時許,在天津濱海高新區某小區將嫌疑人梁某某及窩藏嫌疑人梁某一同抓獲。
經突擊審訊,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交代了自己于2002年12月11日,在樂陵城區將其情婦金某某殺死,又將金某某的兒子張某,帶至河北某地火車站附近、一賓館內殺害的犯罪事實。至此,金某某兒子異地被殺案也同時告破。
原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是在樂陵做生意期間,與金某某發生了一段婚外情,起初二人感情不錯,梁某某傾注了大量的金錢和情感,并因此與妻子離婚。然而好景不長,金某某移情別戀,令梁某某氣急悲憤,并感到沒法再跟親友交代。急怒攻心之下,梁某某用利器將金某某殺害,又攜帶金某某的兒子、年僅八歲的張某逃亡。逃亡中,梁某某在洛陽的一處旅館,最終殺害了張某。
“她母親死后,沒人照顧他,只能是回到他父親身邊,他父親就是一個慣偷,在當地挺有名的一個慣偷,他這么小就已經會偷了,如果他的家庭好,能接受他的話,我也不會殺他了,再有就是他回去以后有團伙,回來以后他們知道這樣的情況,會找我的兒子報仇。”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稱自己為何將情婦金某某的兒子一起殺害的原因。
潛逃十二年,梁某某陸續生活在河南開封、洛陽、山西運城、河北唐山、以及天津等地,做過水果攤販和小型煤礦工人,為避免暴露身份,梁某某始終不敢出頭露面。最后,梁某某窩藏在天津的弟弟家中時,被樂陵警方和天津警方一同抓獲。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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