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價格低廉得超乎想象,算是一種友情價,當然,行為本身也頗具黑色幽默。因為關于微博的價格衡量一直有一些工具在幫你測算。7-800萬粉的微博,無論如何是不可能50塊的。即便微博已經不再是一個現象級產品,但收費原創和轉發,依然可以從幾百到幾萬甚至更高,不一而足。和菜頭這筆買賣,是大賺特賺了——如果他以后承接微博營銷的生意的話。
寧財神為啥要賤賣自己的微博賬號,和菜頭提供了一個說法,姑且一聽。和菜頭打算如何經營這個大v賬號,尚不得而知。其實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怎么來看待自己的“網絡個人資產”?
這一份資產,和只動動鼠標看看新聞的一般網民并沒有太大的關系,按照國內傳播學學者何威博士的說法,網民中有一部分人可被稱為“網絡化用戶”。在他的著作《網眾傳播》中如是說:
“當今社會中那些積極的媒介使用者,他們以跨越各種媒介形態的信息傳播技術為中介,與其他媒介使用者相互聯接,構成融合信息網絡與社會網絡的新型網絡,網絡化用戶則成為該網絡的節點。”
在何威博士的這個定義里,第一個比較重要的是“積極的媒介使用者”,我個人的看法是,尤其是要指積極的UGC式網絡使用者,比如早年的BBS、博客,后來的SNS,今天的微博微信。
第二個更為重要的是,“融合信息網絡于社會網絡”,這話照今天的通俗說法就是,要O2O,線上虛擬世界與線下現實世界融合在一起。這兩部分社會,在一個網絡化用戶身上,很難被清晰地切割開來。這個用戶的整個社交圈,包括線上的,和線下的,并且互相影響。
從這個角度來看,那些測評工具其實意義是很小的?;ヂ摼W初期,有所謂的“品網”這種網站/工具,來評測一個網站的價值幾許。但目標對象是網站,并不是一個個體,所以和社會網絡幾乎沒有關系。
到了博客時代,一些博客測評工具興起,我曾經記得我個人的博客曾被評測出2-30萬的價值。不過,這個價值我仍然認為是被嚴重低估了。事實上,我個人由博客發端,得到媒體的注意,成為專欄作者,然后步入所謂“KOL”這個階層,所獲得的利益,遠遠超出這區區2-30萬。
話說得直接一點,一個名博背后的價值,遠遠超出“線上”的那點價值,它還蘊含著大量的“線下”的價值。而這種價值,再怎么科學怎么精密的評測工具,都無法計算出來。
每個人,在現實生活中,都是一個“節點”:某人的兒女、父母、伴侶、上司、屬下,等等。在網絡生活中,如果是一個“積極的網絡化用戶”的話,同樣也是一個節點:某些人的關注者,某些人的被關注者。而這兩個節點之間存在著互相作用的關系。
網絡節點幫助社會節點變得更有價值,更有價值的社會節點再反過來抬高網絡節點。博客時代的徐靜蕾,微博時代的姚晨,都有這種影子。
匿名的網絡節點,可能對現實社會節點的重要度會低一點,很多人愿意用匿名的方式混跡互聯網,功利性目的會小很多,但不是一點都沒有。寧財神雖然不是他的本名(本名陳萬寧),但依然由于可識別,可視為實名節點。
他對他那個實名微博賬號的放棄(暫時沒有證據證明他不會用個小號去廝混在微博里),其實就是不愿意太過功利地去使用互聯網。這一點一旦確立,50塊也好,50萬也好,已經和他沒什么關系了。
社交網絡大行其道后,網絡化用戶越來越多。博客時代可能這類用戶比例還略小些(中國博客全盛時期一億個),但到了兩微時代,比例就高得驚人。幾乎每個網民都擁有了一份自己都網絡個人資產,無論你愿意,還是不愿意,它都和你的現實社會資源發生關系,并成為你“社會資本”中的一部分。
林南筆下對社會資本的影響三要素:結構位置、行動目的與社會網絡定位,個個都可能和網絡個人資產有關。
經由網絡化用戶的大規模普及,互聯網這個虛擬社會,就這樣成為了整個社會的一部分,而不是脫離于現實社會的“另外一個社會”。因為,我們的個人資產,已經包含了網絡這個部分,且無法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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